精神活性物质过度使用导致药物依赖的诊断标准
1.精神活性物质过度使用导致有长期或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历史。
2.精神活性物质过度使用导致对精神活性物质有强烈的渴求及耐受性,故至少有下述情况之二:
①不能摆脱使用这种物质的欲望;
②对觅取这种物质的意志明显增强;
③为使用这种物质而经常放弃其他活动或爱好;
④明知这种物质有害,但仍继续使用,或为自己诡辩,或想不用或少用,但做不到或反复失败;
⑤使用时体验到快感;
⑥对这种物质耐受性增大;
⑦停用后出现戒断综合征。
精神活性物质过度使用导致戒断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1.有精神活性物质依赖史。
2.在停用或少用有依赖的精神活性物质后,至少出现下列精神症状之三:
①情绪改变;如焦虑、抑郁、烦躁、易激惹等;
②意识障碍;
③失眠;
④疲乏、倦睡;
⑤运动性兴奋或抑制;
⑥注意力不集中;
⑦记忆减退;
⑧判断力减退;
⑨幻觉或错觉;⑩妄想;⑾人格改变。
3.伴有以下躯体症状或体征至少二项:
①恶心呕吐;
②肌肉或身上各处疼痛;
③瞳孔改变;
④流鼻涕或淌眼泪或打哈欠;
⑤腹痛、腹泻;
⑥燥热感或体温升高;
⑦严重不适;
⑧抽搐。
4.症状的性质与严重程度随精神活性物质的种类与剂量而定,再次足量使用,可停戒断综合征迅速消失。
【治疗措施】
一旦病人对药物成瘾或病人渴求瘾药的赣如此强烈,一般很难自动戒药。因此应住院进行治疗,即使自觉住院,病人往往不惜用说谎、偷窃等手段骗取药物。
故对入院病人必须详细检查其衣服、用品、书籍,并杜绝一切获取瘾药可乘之机。这是保证治疗见效的的关键。早期治疗,效果明显。
治疗原则:缓慢撤完瘾药,一般成人,瘾药可在1周仙撤完:体弱、成瘾久、药量大或老年患者,为避免断药过程中出现心血管意外、虚脱,可较缓慢减药。在10天至2周内减完。
各种躯体支持疗法可改善病人营养,减轻戒药时的痛苦及急性中毒症状。可用大量维生素B族、维生素C、烟酸等。
在有条件情况下,可为病人进行促大脑代谢疗法:能量合剂、大量维生素C、烟酸、谷氨酸钠等加入5%~10%葡萄糖溶液200~500ml静脉点滴,每日1次,20次为一疗程,对摆脱戒断症状、减轻各种植物神经反应,有较好疗效。
戒瘾过程中常见病人有失眠、焦虑等情绪反应。此时宜采用不成瘾镇静剂,如安他乐、小量奋乃静、氯丙嗪或泰尔登等。焦虑反应明显时,可适当用抗焦虑药物,如舒乐安定、安定等。硝基安定兼有抗癫痫作用,可以预防减药过程中出现癫痫大发作。
国外有采用替代疗法,即用成瘾性较弱的药物替代之,特别在成瘾的治疗中,如用美散酮替代、成瘾。国内若干单位亦在试用中。
在戒药过程中,易出现兴奋躁动甚至意识障碍,以戒药开始数天最为严重。必须及时控制兴奋冲动并注意保护病人安全。一般可肌注或口服氯丙嗪合并非那根各25~50mg,每日3次。
兴奋躁动严重者,对心血管系统功能良好的成年患者,可用氯丙嗪非那根合剂,用生理盐水稀释后,缓慢静注。此外肌注氟哌啶醇5~10mg,每日2~3次,亦有助于控制兴奋。当躯体依赖症状控制后,病人对药物渴求的心理依赖可在较长时间内存在。根据临床症状,宜以抗精神病药物或抗焦虑药物,继续巩固治疗至少2~3个月为宜。
支持性心理治疗十分重要。病人大多意志薄弱,对治疗缺乏信心,必须经常鼓励和支持病人坚持治疗,鼓励病人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转移其对瘾药的注意力。家庭社会支持,对病人出院后的巩固疗效十分关键。
在康复阶段必须取得家庭和工作单位的支持和监督,切断瘾药的来源和与瘾药提供者的效,否则即使在住院条件下戒瘾成功,出院后疗效不易巩固且有重染旧习的可能。
出院后应坚持门诊观察两年,预防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