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方舟子状告罗永浩。2013年5月,方舟子将罗永浩告上法庭,他认为罗永浩在为自己的英语培训学校讲话时利用他的照片、姓名做广告,侵犯了肖像权、姓名权。罗永浩律师称,罗永浩关于方舟子及其头像的言论,其实是仅代表老罗个人的一个公益性演讲,并非学校、公司主办或授权。2014年4月,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罗永浩构成对方舟子肖像权的侵犯。
2014年:方舟子举报锤子手机。近日,方舟子举报罗永浩的Smartisan T1手机涉嫌虚假广告宣传。方舟子称,锤子手机在其广告中自吹“东半球最好用的手机”、“世界顶尖的设计”、“一切都是最好的”,违反《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方舟子还表示,锤子手机在宣传中还肆意贬低同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