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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镇中学2019级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知

新河镇中学2019级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知

新河镇中学 2019 级七年级新生入学 报名须知 新河镇中学学区范围 金港新村(咸田湖、小江下、永革、赵家)、寺前桥村(城南、横板桥)、披云村(山后鲍、后行)、六闸潮村(六闸、潮观)、锦鸿村(西岸郑、上桥)、腾翔村(夹里、新联)、后街新村(后街、中闸)、渡首村(渡首东、渡首南、渡首西)、三至王村(戴池)、城东村、城北村、城西村、大墩村、蔡施桥村、岸头村、坦头村、蔡洋村、南鉴村、渡南头村、横陶村、雅雀村、牛桥村、甸支村、路边村、东合村、北闸村、新河镇一至六居。 注:城中居学区以户口簿地址为依据。 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新生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第一批次 1 报名对象 (1)适龄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以下简称“房户一致”),户籍与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19年6月17日前(含2019年6月17日); 2016年10月12日前,适龄学生有学区户籍但无房产的视作“房户一致”。 房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须是适龄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或法定监护人仅与适龄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②房产性质须为住宅;③适龄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面积不限)。 (2)其他符合《新河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第一批次报名条件适龄学生。 2 报名时间 6月1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3 携带资料 (1)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6年10月12日前有学区户籍的不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资料)、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学生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都可以),所有复印件需家长确认签字; (2)在外省外县市就读的该批次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 4 报名地点 新河镇中学办公楼一楼 5 注意事项 新生报名请先识别下面二维码,关注后请在“学生报名”栏中填写基本信息,17号现场报名确认需在手机端展示报名信息填写是否成功,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下面二维码页面。 第二批次 完成第一批次报名后,若有空余学额,开展第二批次招生报名。 1 报名对象 适龄学生户籍2019年6月17日前已在学区内的。 2 报名时间 6月18日 下午2:00—4:30 3 录取办法 若该批次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按已报名适龄学生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空余学位取足为止。若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4 携带资料 (1)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需家长确认签字; (2)在外省外县市就读的该批次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 5 报名地点 新河镇中学办公楼一楼 6 注意事项 新生报名请先识别下面二维码,关注后请在“学生报名”栏中填写基本信息,18号现场报名确认需在手机端展示报名信息填写是否成功,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下面二维码页面。 第三批次 完成第二批次报名后,若有空余学额,开展第三批次招生报名。 1 报名对象 适龄学生为非我校学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2019年6月17日前已在我校学区内,房产其他条件与第一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2 报名时间 6月24日 上午8:00—11:00 3 录取办法 若该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我校空余学位数时,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我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我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4 携带资料 (1)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原 件和复印件1份、房产所有权人与适龄学生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都可以),所有复印件需家长确认签字; (2) 非温岭籍适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一方的由我市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及温岭市范围内缴纳的社保证明。 (3)在外省外县市就读的该批次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 5 报名地点 新河镇中学办公楼一楼 第四批次 其他符合《新河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适龄学生报名时间根据新河镇相关规定再安排。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温岭新河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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