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
对违法的驾驶员,上海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起处以200元罚款扣3分。这个规定是从2013年开始就一直实施的,现在新的规定中,调整了早高峰和晚高峰的限行时间。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地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上海外牌限行时间上高架后多次抓拍会重叠处罚吗
1、会重叠处罚的。
2、每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全线);沪闵高架路(全线);中环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罗山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南浦大桥。
3、在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照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4、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