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买卖双方对二手车的评估价格基本满意,就要有一个可以遵循的依据,令人信服的评估标准。
二手车的定价基础只能是现行市场新车的销售价格。
一辆汽车由产成品出厂到使用报废的各个阶段,价值不相同。同一种车型由于使用、技术保养的不同,成色不同,价格也有所差异。新车的初驶费用少,随着时间和行驶里程的增加,停驶周期延长,费用加大,表现在价格上就应拉开一定距离,不能以年限为唯一标准一刀切。另外,到报废年限终了时还有一定实际上的使用价值—残值。
将新车使用10年报废视为100分,提15%作为不折旧的固定部分为残值。85%为浮动折旧值。车的使用佳期一般为中早期,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分三段,3年—4年—3年来折旧。折旧率分别为11%-10%-9%。三年每一年折11%总折33%,四年每年折10%,总折40%,后三年每一年折9%,总折27%。33%+40%+27%=100%;10年将浮动的85%百分之百折完,然后加残值,构成了折旧值,计算为:评估价=市场现行新车售价+[提15%为不动残值+85%为浮动值×(分阶段折旧率)]+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