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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提出的批评意见

组织生活会提出的批评意见

组织生活会是党组织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1、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党员,让党员安排好工作和其他事宜。党支部(党小组)中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应事先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他的意见,在会前反馈给本人。

2、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这个党员的优点、缺点。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可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既吸取教训,同时也教育了大家。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专人保管,注意保密。

4、组织生活会后,要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会上受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找其谈话,听取意见,做好思想工作。同时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请求上级党组织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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