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一、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具体召开时间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文件确定)。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所在党支部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能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基层服务,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工作任务服务等内容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会前要充分准备,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次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并通知每个党员准备发言提纲,做好参会准备。
四、会上要引导党员紧扣主题,亮思想、查问题、找差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既指出问题,又帮助分析原因,既抓住重点,又不纠缠细枝未节,达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
五、会后要在整改上下功夫,对组织生活会检查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下次组织生活会上汇报整改情况;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提出建议并及时报告。
六、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领导班子成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会,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因故不能参加,应向支部或小组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