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具体是指国家从2012年实施的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区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旗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招生规模:
1、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2、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3、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