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一、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
1.年龄 18-65周岁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5.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清晰,符合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上市交易流通的条件;
6.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7.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