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
1、办理了独生子女证,还是可以生二胎的,只是不再享有独生子女的政策待遇。
2、我国现在提倡的是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都是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其具体的办法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的。
3、因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也是可以生二胎的。
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
(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审查。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县(市、区)计生局。
(3)县(市、区)计生局的政策法规股(科)对报送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是否批准的书面意见及依据,交局审批小组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生育的决定,个人审批的无效。
(4)县(市、区)计生局将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送达当事人。
区计生局应在接到材料的之日起6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是否批准的书面通知,逾期视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