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村民哄抢榴莲中毒,谁来负责任?
近日来,广西村民哄抢榴莲的事情上了热搜。紧接着,又有新闻报道村民们哄抢榴莲后300余人中毒的事情。那么,整个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呢?到底谁来负责?
事件起因:
8月26日,广西东兴市万尾金滩海域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侧翻,大量榴莲漂浮到海上,整个海滩瞬间成为了“榴莲海滩”。当地村民见状,纷纷下海打捞,并用车拖回家中。
从26日晚上开始,东兴市内的医院陆续接到一批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症状的群众,经初步临床诊断为食物中毒。经过调查发现,这些中毒的群众都吃了捡来的榴莲。
榴莲来源:走私
这批榴莲从哪里来?据知情人士透露,当货船侧翻沉没时,大量榴莲冲出船体浮在水面。船主没有及时封锁现场,组织人力打捞,减少损失,反而是选择逃逸。可见这批榴莲来历不明,也没有合格证明,极有可能来自走私。
村民中毒:什么原因?
村民吃了榴莲为何中毒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榴莲浸泡海水,导致内部腐烂
榴莲浸泡海水之后,有些榴莲内部已经发生腐烂,不干净的海水到处漂浮着汽油、生活污水和细菌,村民们吃了这些被污染过的榴莲,自然会产生肚子痛、腹泻等中毒症状。
二、榴莲上有防腐剂,甚至泡过药水
榴莲系走私而来,不少商家为保持水果运输过程中的新鲜,时常会在上面涂抹防腐剂,有些甚至用注射器注射防腐药水进入内部,有些甚至为了长期保存用敌敌畏浸泡水果,这些行为都会导致水果变质,人吃了之后会中毒。
三、走私榴莲过期,榴莲已经变质
走私的榴莲可能是库存已久的榴莲,这些榴莲放置在仓库内已经不知道多久了。这些过了保质期的榴莲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消毒处理,现在又被海水浸泡,内部已经变质。从表面上看没有什么问题,但吃了之后就会引起中毒。
中毒事件的启示:
一、不要贪小便宜,逢“翻”必抢的习惯要改
国人有一些小毛病,爱哄抢侧翻在地的物资就是其中之一。经常有这样的新闻,某地大货车侧翻,村民们哄抢一空。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是自私的,也是很没有素质的表现,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每家每户都买得起榴莲吃,何必去做这种事情呢?
二、不要吃来历不明的东西,吃前要进行消毒
来历不明的食物最好不要食用,很多走私的水果进入市场前都是要进行特殊处理的。村民们抢到这些水果直接食用,结果很多人吃进了大量防腐剂、有毒药水,自然会中毒。中毒还算是比较轻的,没有危及生命,若中毒身亡谁来负责呢?所以,吃东西前一定要记得消毒处理。
三、不要随意扎堆哄抢,出了事情找不到人负责
千万不要随意扎堆哄抢物资,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追究责任。一些人扎堆哄抢燃烧的衣服,结果中毒身亡。一些人扎堆哄抢燃烧的物品,结果大货车发生爆炸,这些人间悲剧一旦发生,责任很难追究。即使追究了责任,还有什么能有生命宝贵呢?
村民中毒,谁来负责?村民中毒,系吃了走私船上散落的榴莲,走私船主要负主要责任。但船主已经逃匿,若船主无法被找到,村民只能自己负责后果。若当地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也可以追究管理责任。
再一次用事实证明: 不要贪小便宜!
以前见报道,总有一些人会在货车翻之后去抢里面掉落出来的东西。大家都抱着不捡白不捡的心理,理所当然地拿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前不久,货车高速上不慎翻车,猪肉撒一地,遭附近村民哄抢一事引起广泛关注。8月17日晚上江苏东台警方在其官方微博就此事再发通报:
丁某某、许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哄抢公私财物。公安机关依法对丁某某、许某某等5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其余参与的村民进行法制教育,猪肉也全部追回。
不要报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即使有再多的人参与,该罚的还是逃不过。
此次事件:
8月26日,广西东兴市万尾金滩海域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侧翻,大量榴莲漂浮到海上,整个海滩瞬间成为了“榴莲海滩”。当地村民见状,纷纷下海打捞,并用车拖回家中。
从26日晚上开始,东兴市内的医院陆续接到一批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症状的群众,经初步临床诊断为食物中毒。经过调查发现,这些中毒的群众都吃了捡来的榴莲。
出现这种情况还不是居民的手伸得太长,如果不去拿别人的东西肯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这批榴莲没有问题,那么这件事会不会就这样算了,使得主人白蒙受损失?
其次,也表明这些榴莲有问题。应该不是正规渠道运来的货,那么背后肯定有一个走私的团伙,食关乎民众生命健康,食品安全不能忽视,一定要深挖背后的团伙。
这些村民腹痛腹泻,可以说是活该。船主出事,没有看到你们上前帮忙,却把他人的货物抢回到家中,这和强盗又有什么区别呢?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抢来的东西,你们吃着就不觉得惭愧吗?
事情发生在8月26日。当时,广西东兴市万尾金滩海域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侧翻,大量榴莲漂浮到海上。这海滩之上到处都是榴莲,村民们就不淡定了,纷纷下海打捞。尽管有民警阻止,或许是法不责众,他们还是用车子把榴莲捞回了家。
这免费的榴莲可不好吃。回家之后,许多人在吃了榴莲之后,出现了腹痛、腹泻和呕吐等症状。家里是待不下去了,他们就纷纷到医院去就诊。一查是食物中毒,而这毒源就是跌落进海里的榴莲。
这榴莲可是“水果之王”,怎么就变成了毒源了呢?可能是海水的浸泡让有些榴莲内部发生了腐败,可能是防腐药水进入榴莲内部导致了变质,也可能是这批走私的榴莲在仓库里放的时间过长过了保质期……但是无论是什么原因,结果都是指向一个,那就是这批榴莲腐烂变质,不能再食用了。
就村民哄抢榴莲,导致中毒住院这件事,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第一,人们的法制意识淡薄,不知道哄抢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经常在网络上看到货车翻车,遭遇哄抢的事例。老百姓为什么这样的无所顾忌,其实他们就是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这要认真起来,是可以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进行处理的。今年8月,一辆货车在江苏东台富安镇遭遇车祸后,散落一地的冷冻猪肉遭村民哄抢,10吨最后只剩下了3吨。随后,东台警方行政拘留了5人。如果都像江苏东台这样处理,老百姓还敢这样没有理性吗?
第二,这些人爱占小便宜,没有同理心。他人货船翻了,货物散落一地,本身就损失惨重,你这样突然横插一杠,不是让他雪上加霜吗?可是,他们完全没有这个意识,还当着民警的面哄抢,这不让人感到害臊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个人,应该努力做到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妄取,因为你的一个举动往往能影响一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观感。做人,必须要有同理心,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和谐美好。
第三,这件事让他们记住了“贪小便宜吃大亏”的道理。榴莲散落在海面上,不拿白不拿。于是,一群人一拥而上,把白捡的榴莲带回了家。这个世上从来没有白给的便宜。吃了这个榴莲的人大多中毒住院了——这恐怕比他买榴莲的钱要多的多吧。
便宜的榴莲却差点要了他们的命,这多让人心悸啊。“吃一堑,长一智。”经历了这次血的教训,我想他们应该明白:天底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吧。
总而言之,这件事只能说是他们自食其果。如果要做一个词的评价,那就是:活该!
有关这样一类的消息,可以说看了很多,甚至感有些麻木了。但这次有点不同的是,当地村民竞然吃了抢到的榴莲先后中毒,人数有300人之多。出现这种情况,心中便有一个念头冒出来:「活该」。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榴莲因价格不菲,可以说水果中的“贵族,”有些眼急手快的村民,竟然抢到上百个,价值算起也有几千之多。
见利而忘义,并非我中华民族的美德,村民这样落井下石的做法,可是说是为广西抹黑,丢人丢到家了。
这么多人中毒,同时也为货主担忧,吃了你的榴莲中毒了,他们会不会索赔?
那么榴莲怎么会有毒呢?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事件经过。
8月26日早上,广西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侧翻,海面漂浮着大量榴莲。事发后,不少村民下海哄抢榴莲,当地政府、警方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劝阻不要捡拾榴莲,但许多村民不听劝阻。
那么榴莲有毒不外乎以下这种情况。
摘下的榴莲与香蕉首先要喷催熟剂,货船侧翻后,榴莲落入海中。海水本身便有毒成分就高,加之货船的燃油及催熟剂混合后,榴莲就被污染了,村民吃了这样的榴莲吃了不中毒才怪啊。
因翻车、翻船货物落地,一般情况货物都会被遭到哄抢,这样的新闻常常听到,货主眼看自己的财产被抢却也耐何不得,因为人太多,管不过来。
这次榴莲遭哄抢,也是这种情况,警方在场都无法制止这种哄抢货物的情行,可见这种行为之所以经常发生,一是因为哄抢之人法律意识谈薄,二是认为法不及众,三是因为法律对这种行为没有做到零容忍,抢了便抢了事后无人追究。
看完这个相关报道后,原谅我不厚道地笑了。
是榴莲教训了这些哄抢的人。对哄抢行为历来不好处理,这次倒好,是榴莲实在看不下去这种丑陋的行为,独自实施了惩罚。
一、哄抢的意思
哄抢这个词的本义是,群体起哄抢夺财物或者起哄抢购,有趁火打劫之嫌。主要包括:突发性强、现场混乱、取证难度大等特点。
在法治社会,这种行为应是非常少见,但是近几年却是屡次发生,实属丢人现眼的丑陋行为。
二、事件经过回顾
事情发生在8月26日广西东兴市万尾金滩海域。一艘运载榴莲的货船在海滩附近出现侧翻后,部分榴莲漂浮到海面上,被村民发现。消息随即传开,村民们上船的、下海的,纷纷开始捞榴莲,有的还用车拉走。
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劝阻,但是没有效果。
当天晚上,不少村民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赴当地医院救治。
据说中毒人数达到500多人。
医院初步确认为食用榴莲中毒。
三、教训
一是哄抢来的东西不一定就是好东西。不要以为抢什么东西都好,抢来的也可能是毒药,这个榴莲就说明了这个简单道理,相信经过这个病痛的折腾,村民们日后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
二是不清楚来历的东西不一定都可以食用。这些到底是否达到食用标准,是不是非法从境外流入的,什么情况都没有搞清楚,就眼红心跳地抢。事后分析看,这些榴莲之所以有毒,一方面是由于海水浸泡导致内部腐烂变质;另一方面可能还放有大量的防腐剂等等保鲜,如果超量对人体都是有害有毒的;第三方面可能这些榴莲已经变质了。
三是海水浸泡过的东西不一定就好吃。从视频中看,当时的海水非常混浊,水中包含的汽油、杂质等等,都会进入榴莲内部果肉之中。吃这种榴莲相当于喝脏水,怎么可能不中毒?
四、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对哄抢行为做出相关规定,哄抢者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五、启示
一是对村民要加强教育。这个事件正是加强有关教育的最好时机,让榴莲帮助村民们加深认识。抢了个榴莲,不但遭受病痛的折磨,甚至有可能丢掉性命。不要以为什么便宜都能占,什么好处都可以抢。
二是对哄抢行为要加强管理。自从有了哄抢事件以来,这种行为已经由抢铁路货车上的煤块、公路汽车上的猪肉,现在又抢到海上货船的榴莲,从铁路、公路直到海上,就差飞机上的东西了。
对哄抢这种集体行为,既不好当时制止,又事后无法依法处理。大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被村民们摸透了,所以才会有恃无恐地把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地拿到自己的家里享用。
有关执法部门要果断执法,发挥村民“两委”的作用,既要教育更要治理。
三是对哄抢主要当事人要进行惩罚。正因为有法不责众的心态,所以众人才会无所畏惧做集体违法违纪的事情。要对事件首要传送消息者、呼喊招揽者,进行依法处理,才能让这类群体性行为知道敬畏。
四是制止群体性违纪违法行为重点在预防。比如群体式过马路、群体式抢购等等,正是因为部分人头脑中的法不责众、人多力量大等观念作祟,才让这些人置法律于不顾。所以要不断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自觉去同这些行为做斗争。
咎由自取!
曾经看过一个新闻,一辆装满了猪肉的卡车发生车祸,猪肉掉了一地,附近人们闻讯而来,能搬多少搬多少,甚至还有人把掉了的车门都搬走了,车主百般阻挠也于事无补,最后警察赶到,只追回了车门,一块猪肉都没追回来。
为什么有那么多爱占便宜的人,不吃那些猪肉、榴莲还有其他东西,又怎么样呢?是!猪肉、榴莲贵,抢回家找到了便宜,却丧失了一颗公德心,还有善良。
这次因为吃到榴莲中毒,是有人看不过去这种行为,特意来惩罚他们的吧?人家没强迫你们吃哦,是你们自己抢去吃的,现在知道痛了吧?那被你们抢了的人,也许就因为一次车祸,一回哄抢,就元气大伤,那他们的痛,有谁考虑过呢?
保持点善良吧,不吃那些抢来的东西,也一样好好地过着日子啊。
昨天晚上看到这个新闻,激动了我好一阵,满脑子都是:
正道的光,照在了大地上!
感谢榴莲大侠仗义出手……
说是“幸灾乐祸”,也是“无可奈何”!
8月26日早上,广西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侧翻,海面漂浮着大量榴莲。事发后,不少村民下海哄抢榴莲,当地政府、警方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劝阻不要捡拾榴莲,但许多村民不听劝阻。
27日上午,东兴市卫生健康局发布通报称,8月26日晚,东兴市医疗卫生机构陆续接诊了一批出现腹痛、呕吐、腹泻症状的群众,经初步临床诊断为食物中毒。经了解,这些群众均食用了8月26日早上从海上捡来的榴莲。
目前,患者均无生命危险,情况稳定。
没出人命,也多长几个教训!
哄抢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
不久前,“哄抢翻车猪肉”登上头条,一辆运载猪肉的货车翻车后,10吨猪肉遭到哄抢,司机欲哭无泪。以目前的肉价算算,可知对于一个靠开货车为生的司机来说,是多么大的一个打击。
哄抢的人是恶人吗?
不是,他们平日也彬彬有礼、安分守己、不偷不抢。
为什么他们要去抢猪肉呢?
因为“法不责众”,因为“不用负责任”,所以在没有了约束的时候就暴发了本性中贪婪自私、损人利己的丑恶!
抢东西没有任何惩罚,人们心中的恶就开始野蛮生长。
法不责众有多可怕?
一次哄抢事件中,警察出动劝阻大妈。
大妈理直气壮:“我犯法了吗?”
警察:“我告诉你,你现在就是犯法。”
大妈:“都逮起来了吗?”
这是最重要问题,“都逮起来了吗?”
人太多,逮不起来,没有都逮起来,那你也不能抓我,好的,那我继续拿。
《乌合之众》中说到: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约束的一面。
因为所作所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人们就会肆无忌惮。
只有让参与的每个人受到惩罚,这种哄抢的恶行才可能真正根除!
但现实中每次这种事件总是在网友的谩骂中渐渐被淡忘,哄抢的参与者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惩罚,所以这种不正之风一直存在。
“榴莲哄抢”事件是难得的一次反转,每个作恶的人都受到了惩罚,所以“榴莲大侠”这名声当之无愧!
谁来负责?自作自受、村民自己负责。有些便宜不能占,有些东西不能“抢”,这次的事就给那些爱哄抢的人一个教训。
为什么食用榴莲会中毒?
8月26日,广西东兴市万尾金滩海域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侧翻。大量的榴莲漂浮在海面,村民不顾民警劝阻,蜂拥开船打捞。
殊不知翻船之后,船主早已逃逸。因为这是一批走私榴莲,走私的榴莲质量本身就没有保证。外加榴莲在海水中浸泡已久,早已被海面漂浮的汽油、生活污水和细菌污染。
吃了这样变质的水果,出现肚子痛、腹泻等中毒症状也是情理之中。
穷不是你去抢的理由,法不责众也不是你犯罪的借口
货车翻车附近村民疯抢,这种事发生过很多次了。前几年抢苹果、抢橘子,前几天还有抢猪肉事件。最后货车车门子都让人抢走了,这是人该干的事吗?
抢的时候你们不亦乐乎,不顾车主损失数十万,毅然决然的把东西抢回家。现在吃出问题了,还想找人家负责?“好事”都让你占了。
洒落在地上,漂泊在海里就是无主之物?那押运车翻了,你是不是也得去抢点。
对于这次村民哄抢榴莲最后造成中毒的事,只能说贪小便宜吃大亏,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而且这事也怪不得任何人,榴莲是你自己捡的,又不是人家卖给你的。吃了以后出了事,只能自己担着,他们应该庆幸。庆幸只是肚子疼、腹泻,而没有猥亵生命安全。
希望这件事能给那些喜欢哄抢的村民一个教训,别人遇到麻烦了你不去帮忙没人怪你。但你非要给别人雪上加霜,那把你扔进看守所也理所应当。
前几年有一次哄抢事件,我至今记忆犹新。货车拉一车苹果翻车了,不一会来一群村名。俩位司机高兴的不得了,以为是来帮忙的。结果这群村民上来就抢,用拖拉机往家里拉,两位司机无助的蹲在马路上大哭。一车几十万的苹果,一个小时被抢个精光。
所以我觉得这次吃榴莲中毒的村民,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我是森茗,一个性格搞怪的up主。如果觉得我写的有用,就点个赞吧!欢迎关注转发,感谢阅读!
如果船主被抓到,会不会有哄抢榴莲食用后中毒的人起诉他,让他进行赔偿?
事情梗概:
2020年8月26日,广西防城港有一艘装满榴莲的货船发生了侧翻,船上的榴莲掉入海里,大量榴莲被海浪推上沙滩,引发了周边居民和游客的哄抢,而船主却没有报警而是离开,很有可能这是一批走私的榴莲!很多人食用哄抢的榴莲后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截至27日8时20分,已有363人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接受治疗。
最初还认为是故意投毒,后来证实是海水的问题,海水有很多细菌,进入榴莲内部后,榴莲果肉被海水浸泡,吃了被海水浸泡的果肉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心态的问题
从众心理,反正大家都抢,法不责众,真有什么问题的话,这么多人也不怕。
侥幸心理,这么多人抢,谁能知道都有谁,抢完就走,就算被抓住,大不了就是还给他,实在不行赔点钱,又有谁会为了几个榴莲到处抓人。
占便宜心理,别人能拿我为什么不能拿,拿了就是赚了。
人性存在着原罪,内心隐藏着很多东西,只要有一点点的引导,这种心理就会爆发出来。现场如果有一批人能够进行制止的话,我想会有两个可能,第一个是大家冷静下来,第二个就是被打一顿!当诱惑足够的时候,一切阻挡都是民愤!
自作自受
本来这种形式就是不对的,在新闻里也有看到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都知道榴莲值钱,我想即便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出现这样的情况也会有人抢!结果剧情反转了,抢到榴莲并且吃了的人,都得到了惩罚,去医院花的钱肯定要比自己买榴莲贵多了,身体还跟着遭罪,并且还会被人嘲笑!
没有幸灾乐祸的成分,只是觉得这就是自作自受,善恶终有报。
抢一分钱也是抢劫
这种行为就应该按照抢劫定罪,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警示,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是不对的。各地区人民素质都不一样,路不拾遗的阶段已经不存在了,法律是保护人民不受侵害,也应该有相应的预防作用!
很想知道,如果船主被抓到,会不会有食物中毒的人去告这个船主,让他进行赔偿?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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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人的素质问题,不拿白不拿出了问题就要自个保重咯,不过有一点要知道这批榴莲是出自那个国家的产品?泰国榴莲未自然熟前从树上採摘下来,它相对也安全些只因为它们还需一道加工手序让榴莲快速熟还没做,要不然它外表硬壳也不容易早熟早开裂,就算翻落海中被人捞起食用中毒也不应该的!越南离广西近可能榴莲是越南的了,我从You-tube频道上知道他们土地上种有榴莲,怕只怕他们農民使用杀菌剂農药过量了造成食物中毒现象,若是自然熟自然落果榴莲泡海水中,其榴莲外壳有裂缝果肉与海水产生化学作用中毒就很有可能,另外再来補充一下海水裡什么病菌及各种化学毒素都有,这人吃变異果肉入肚也能得病中毒!所以村民见海里有免费榴莲两眼放光捞起食用吃了再算,嘿嘿!不懂分辨榴莲有没变质就吃下所差的是经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