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是为了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的,需凭医师或其他有处方权的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出售,并在医师、药师或其他处方具有指导用药资质的从业人员的监督或指导下方可使用的药品,不能自行用药。
处方药大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活性或副作用还需要进一步观察的药物:针对一些刚上市的新药,其活性或者副作用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如治疗精神分裂症的阿塞那平;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氨磺必利等;
2、产生依赖性药物:吗啡、芬太尼、可待因等阿片类镇痛药,地西泮等催眠镇静类药物,都可能产生依赖性;
3、药物本身毒性较大:像抗癌药物会产生较大毒性,如环磷酰胺、马利兰等烷化剂;阿霉素、表阿霉素等蒽环类药物,杀害癌细胞的同时,也会杀死一些正常细胞,相对毒性较大;
4、某些疾病所需的特殊药品:如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如呋塞米、卡托普利等;分子靶向治疗癌症药物,如吉非替尼、西妥昔单抗等;治疗帕金森药物,如司来吉兰等药物。
处方药种类较多,一般毒性或者副作用较大,需要根据医生指导用药,以达到药物对症,不能自行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