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注意事项
用吊车装卸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对其性能进行检查,确认各部位良好后在投入作业
2、吊装作业前,参加吊装的驾驶员、技术员、施工负责人应熟悉起重机性能及被吊段次的技术参数,如质量、高度等
3、起重机应停在水平位置面上工作,停妥后的允许倾斜度不得大于3°
4、起重机的伸臂与地平面的夹角应根据起重机的技术性能所规定的角度范围进行工作,不得盲目伸臂
5、严禁起重机偏拉斜吊,防止钢丝绳卷出滑轮槽外。
6、起吊重物提升的速度要均匀平稳,不许忽快忽慢,防止在空中摇晃
7、吊件和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
8、吊件吊起 l0cm 时应暂停起吊,由现场指挥检查各部受力情况,检查无误后,慢慢防松控制绳,使吊件与塔身保持0.5米左右距离,在提升吊件的过程中,现场指挥应站在有利于准确观测吊件状态且安全的位置,密切关注吊件与塔身的距离,指挥吊件提升及控制绳的松出,当吊件到达就位高度时,停止牵引,缓慢、平稳地松出控制绳,使低处主材先就位,然后高处就位。
9、吊件严禁从人身或驾驶室上空越过。
10、起重臂及吊件上严禁有人或有浮置物。
11、起吊速度均匀、平稳,不得突然起落。
12、吊挂钢丝绳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度。
13、吊件不得长时间悬空停留;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吊车运转时,不得进行检修。
15、工作结束后,吊车的各部应恢复原状。
16、起吊物应绑牢,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重心在同一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7、起重作业应由专人担任指挥,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18、吊车严禁越过电力线进行作业。在临近带电体处吊装时起重臂及吊件的任何部位与带电体(在最大偏斜时)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中的规定。
19、吊车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 1
1-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5
2.0
3.5
4.0
6.0
7.0
8.5
20、起吊构件离地后,应暂停起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① 牵引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
② 各绑扎处是否牢固;
③ 各处的锚桩是否牢固;
④ 各处的滑车是否转动灵活;
⑤ 塔段在受力后有无变形;
⑥ 各连接处的受力是否正常
检查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