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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爱情吗?

你相信爱情吗?

可能因为我父亲是律师,我从小目睹了太多离婚的案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是根本不爱情这种东西存在的。

一个天生丽质的护士阿姨,她每天从省立医院下班回家,都会骑车路过梧桐树下的芜湖路,可以说是我们那座城市八十年代的一道风景线,会有无数的男青年驻足观看。有人为了一亲芳泽,不惜装病去医院挂号。在众多红二、富二的追求之下,小阿姨选择了一个老实本分的理工男。

在我们那个稳定工作大于天的二线城市,理工男放弃事业单位的铁饭碗选择下海创业,亲戚朋友们纷纷反对质疑,只有小阿姨义无反顾地支持他,这一支持就是20年。二十年后,理工男创业成功之后找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

小阿姨下班后还会从梧桐树下的芜湖路骑车经过,然而她不再是风景线,而是成了喋喋不休的祥林嫂,她会拉住每个路上遇到的亲戚朋友,一遍遍地控诉着那个始乱终弃的老渣男。

开始听她控诉那一年,我十岁。

一个在我们当地有头有脸的头头,年轻时为了追求一个有夫之妇,做了很多拿着鲜花追火车之类夸张的事,当时很多婚恋观传统到婚前性行为都不能接受的奶奶们都被他感动的不行,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

皇天不负有心人,女方最终被感动,痛下决心跟丈夫离了婚跟那个男的在一起了。再后来,当那个男的找到我父亲说要离婚时,在饭局上痛陈了数十条女方的罪状,

听他痛陈罪状的那一年。我十五岁。

一个远房表姐嫁给了一个农村来的小伙子,小伙子婚前对我表姐百般呵护,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我们亲戚朋友都觉得这小伙子真的是爱我表姐,大家从一开始百般嫌弃他家穷,到最后一起夸他勤俭肯干。

婚后不久,那男孩儿就凶相毕露,毫无节制地找我表姐的父母要钱、要车、要往房本上加名字,在表姐的父母一一满足他之后,他便开始对表姐进行家暴。最终,表姐的父母心疼表姐,决定不计经济成本的协议离婚。离婚的时候,他们的孩子才半岁。

抱着失去父爱的小外甥那一年,我二十岁。

今年我二十五岁了,在这二十五年里我听过、见过了无数这样的事,这三个案子远不是其中最恶心的,也不是闹得最荒唐的。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下,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本能地否认爱情。我嘲笑那些迷信真爱的青年男女,怜悯那些被始乱终弃的年轻生命,赞叹佛经中对男女情爱「刀口舔蜜、如入火宅」的精确总结。

然而,我虽然失望于世人的自私与冷血,近来却又开始坚定地相信起爱情。

我们不相信爱情,无非是失望于自私、好色、喜新厌旧的人性。既然无法期待别人,那如果自己坚持去做那个不计得失地热爱对方、不离不弃的人呢?

不再期待别人,仅仅做好自己,就起码能让这个凉薄的世界有一个人能够享有真爱这种美好的东西。世界让我有幸邂逅如斯妙人,只要她肯稍作回应,我便愿意报之以细水长流的脉脉温情。

我相信爱情。

因为它曾经发生。

我相信真爱。

因为我听过许多真实的故事。

但我不信真爱会发生在我身上。

因为它太稀少,所以太可贵。

看完《浮生六记》,我信了。

沈复,出生在清朝乾隆年间的姑苏城,也就是现在的江苏的苏州。

大家都知道,唐朝诗人张继写了一首《枫桥夜泊》:「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这首诗让沈复的家乡姑苏家喻户晓。诗歌中提到的寒山寺沈复小的时候,还跟朋友去玩过。

沈复这个人,这里史上并没有太多记载,可以说是苏州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文人。

爱幻想能把蚊帐里的蚊子想象成白鹤,喜欢插花,剪盆景,平时没事就爱跟着一些画家朋友喝喝酒、对对诗。

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是一个资深文艺青年,这个文艺青年还有一个特点,他娶了一个好老婆叫芸娘。

在那个礼法森严的时代,还敢带出来各种晒,可以说是秀恩爱的祖师爷了。

在那个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他竟然敢让自己的妻子女扮男装,带着她去游山玩水。

沈复跟他文艺圈的朋友们外出郊游或者聚会,总是会带上芸娘。

他老婆被大家夸奖,他还洋洋得意,在所有男人都把女人当作玩物的时代。

在他老婆去世后,他还为自己的老婆写了一本回忆录,也就是《浮生六记》。

这本书满怀思念地记录了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可以说是 360 度花式虐狗了。

他秀恩爱到一个什么样的境界?

通过他的一支妙笔,他硬是把原本其貌不扬的芸娘搬进了中国文学史,并且拿了一个大奖——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这可不是开玩笑,这句话是文学大师林语堂的原话:芸,我想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

并且这个评价后来也越来越得到文学界的认同,这个就厉害了。你看看古今中外,晒老婆的人很多,能够把老婆晒到文学史上去,还真是独一份儿。

那么我们可能要问了,这个长相并没有多漂亮的芸娘,为什么就成为了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了?

接下来就为你提炼书中的精华,分为四个部分,带你穿越到 200 年前的江南:

第一部分,沈复和芸娘是如何秀恩爱的?

第二部分,芸娘为何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第三部分,神仙眷侣终不敌现实俗理与生死离别;

第四部分,《浮生六记》,这本书的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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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一看这对恩爱夫妻是怎么秀恩爱的。

根据《浮生六记》的记载,芸娘是沈复的表姐,比沈复大十个月,两个人青梅竹马。

结婚之后的 23 年,时间越久,反而感情越发深厚。就算在家里也要同行同坐,沈复两人在家偶尔暗室里相逢或者窄路上遇到,必然互相握手。

问:去哪儿?

开始,还不大好意思,总是避着人,久而久之,就习惯了。有时候芸娘与人坐着聊天,看到沈复来了,必然站起,沈复就偏挪身子,靠着芸娘坐着。

沈复性格爽直,落拓不羁。

芸娘原本是活得中规中矩,但是慢慢地也被沈复带跑偏了。

芸娘甚至偷偷溜出来跟着沈复游太湖,她跟沈复一起去仆人的农家避暑,他们登上土山看晚霞夕照,随意地连句吟诗,无疑是他们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

按照现在的说法,沈复是个文艺青年,除了不会挣钱,琴棋书画园林建筑、插花各种手艺样样精通。

所以说他的身边,也聚拢了一圈当时苏州文艺圈的朋友,这些朋友都是不爱钱财,热爱享受生活的人。

沈复还带着芸娘出去见他的朋友们花式炫耀,秀恩爱。

沈复和他的朋友们在萧爽楼聚会的时候,芸娘为他们烹调惠而不贵的食物,甚至是卖了自己的钗子来做沽酒的费用。

沈复的朋友杨昌旭是个画家,曾为沈复和芸娘作画,神情惟妙惟肖;王新兰为他们画了一幅花影图,芸娘视作珍宝。

他们一起去苏州郊区游玩,芸娘替他们出谋划策,雇了个馄饨担子,他们能够喝上热茶,吃上热菜。

大家都玩得兴致盎然。芸娘问他们,今天这次游玩可开心吗?大家都说,若不是夫人,并不能如此尽兴,于是欢笑而散。

可惜那时候没有朋友圈,要不然他们俩得天天在朋友圈刷屏,给我们的单身狗们塞了一把好狗粮,让人好生羡慕。

然后我们来分析一下,芸娘为何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沈复之所以如此疯狂地在朋友圈秀恩爱,是因为他发现了芸娘这个人有趣和真性情,并且他珍惜这样的有趣和真性情。

我们常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沈复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透过芸娘并非绝对美丽的皮囊,看到了她有趣的灵魂。

在《浮生六记》中,沈复带着这份爱和珍惜,把芸娘的有趣,写得活灵活现。

芸娘是沈复舅家的亲戚,比沈复大十个月。

她从小聪明,听一遍《琵琶行》就能背诵,一天,她无意中翻到一册《琵琶行》,因为之前背诵过,于是一个字一个字对照认字,后来通过这种方式识了字,并且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吟咏诗词,写过「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

这样的才气如果能够像我们这个时代一样好好读书,成绩肯定是拔尖的。

沈复 13 岁的时候随母亲回家探亲,见到她时,之后大为赞叹,决定非她不娶。

于是,沈复的母亲为他们定下娃娃亲,然而芸娘的蕙质兰心不只是在笔墨上。她不光才气过人,还早早地担负起家里的重担。

芸娘四岁没有了父亲之后,家徒四壁,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芸娘稍微大一些之后,靠为别人做针线活,担负起了一家三口的生计。

沈复记录过芸娘的外貌,其型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惟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

根据沈复对芸娘外貌的描述,芸娘外貌气质俱佳。

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两颗牙齿微微露出。

林语堂也说,她并非最美丽,因为这书的作者,她的丈夫并没有这样推崇,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她的可爱。

芸娘的可爱反映在很多有趣的故事上。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他们还没有结婚之前。一次芸娘的堂姐嫁人,沈复过去观礼,见到芸娘,当夜送亲戚到城外,回来时已经三更了。

沈复肚子饿,想找吃的。

老婢女给小沈复枣脯吃,他嫌太甜,芸就在暗地里牵他的袖子去她房间,原来她藏着暖粥和小菜。

沈复高兴地举着筷子正要吃,忽然听见陈芸的堂兄玉衡嚷嚷,姝妹快来!

陈芸急忙关上门,应道,我累了,我睡了。

我还是相信的,

但是自己会不会遇到就是另一回事了

今天下午突然在网上发现另一个角度拍的,

现在有点怀疑是不是摆拍

希望是真的吧

我信荷尔蒙。

失望的只是针对人,而不是对爱情本身

相信。

爱情这么美好的东西,为什么不相信? 等我哪天被伤到无还手之力了 ,再来怀疑不迟。

——也不会怀疑吧。

那天,我出差提前回来,妻子神色慌乱,家里的东西被动过,杂物间里有异响。

她说,我没藏人,你别开杂物间的门,行吗?

我笑了。

我说:亲爱的,你根本不知道,我有多么地爱你。

我和妻子结婚 15 年了,她比我大一些,我们十分恩爱。

而这份恩爱的根源,正是信任。

唯有三年前,我们曾爆发过一场信任危机。

那时,由于工作提早结束,原定为期半个月的出差只需要一周,我可以提前回家与妻子团聚,并且为了给她惊喜,我没有事先告知她。

然而从一周前离家的那刻起,我的内心就产生了不安的情绪。

出差是一件玄妙的事,俗话说小别胜新婚,但如果在思念之下贸然提前回家,恐怕没有好的结果。

怀揣着不安的心情,我回了家。天空又灰又沉,两条流浪狗懒洋洋地卧在院门口,显然托我那善良的妻子的福,刚吃饱喝足。我多瞥了一眼,两条狗就叫唤着跑了。

院子里的花草刚浇过水,门户窗台没有落叶,信箱里的报纸都收回了家。妻子把屋外打理得井井有条,像往常一样。

那么屋内是否也像往常一样呢?

在没有走进去之前,屋内发生什么都有可能。

那一刻时间变得又缓又长,我的脚步也不自觉沉重起来。

等最终站定在家门口时,我已鼓起了最大的勇气。

我敲了门。

门内传来妻子的声音:「哪位?」

「是我。」

里面沉默下来。我将耳朵贴上门,听到了慌乱的脚步声。

难以置信,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家里真的邀来了不速之客。

大约一分钟后动静小了,妻子打开门。

「你怎么提早回来了?」妻子神情不安。

我微笑道:「当然是给你惊喜啊。」

妻子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换上可以称之为惊喜的表情。

我展开双臂拥抱了她,其他什么也没有说。

拥抱之间我感到她嶙峋的肩背在颤抖,心跳也很急。

她比我年长近二十岁,举手投足已显出老态,但在我眼里她仍然美丽,我非常爱她。

因此我不打算追究,尽管我十分心痛。

我知道我妻子曾是一位左右逢源于人际间的女强人,但她最终还是选择回归家庭,与我相爱。

不管出现什么小插曲,我都是她最重要的人。

我打定主意装聋作哑,直到我打开冰箱。

冰箱里塞满各类食品,都是妻子为我做营养餐的原料,只有妻子买给我的进口羊奶,少了一盒。

有除我之外的人享用了它。

妻子乳糖不耐受,所以这些羊奶都是给我的,并且因为价格昂贵,她也不会拿去招待客人,除非是她重视的人。

重视程度大约同我一样。

「你怎么了?」妻子见我异样,试探着问。她走到我身后,一同往冰箱里看,随后脸色就变了。

我仍然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站着。

「是一只刚出生就被遗弃的小狗,我给它喝了羊奶。」妻子无措地解释道。

唉,这可不算个好的借口。

虽然对流浪狗发善心确实符合我妻子的人物形象。

杂物间的窄门紧闭,里面传来一声响动,似乎有谁碰倒了什么东西。

「哦,看来这只刚出生的可怜小狗还在我们家。」我走向杂物间。

妻子惊呼一声,几步冲到我前面,展开手臂扣着墙拦在杂物间门口,「请你不要打开。」

「当然,当然,」我宽慰她,「亲爱的,想一想面对一个两难困境时最温柔妥当的解决办法。

一方面我想打开门,把事情摊开了好好说;另一方面我爱你,我想让我们的爱情和生活永葆纯粹。

显然后者远胜过前者。这时我该怎么做?」

妻子局促地看着我,面露不解。

「我想你不明白怎样的办法是『最温柔』的办法。我可以先给你讲点别的——我自己的故事。」

「我很小就认识你,那时候你已经是个功成名就的女企业家,不仅商界驰骋游刃有余,慈善公益事业也做得风生水起,我经常在报亭的杂志封面上看见你的身影,可惜那时我连杂志都买不起。

生来穷困的我能做的只是学习。我崇敬你,以你为榜样努力学习,十六岁就考上了重点大学。」

「十七岁那年,我在一家高级酒店兼职服务生勤工俭学,恰巧你正在酒店顶层参加酒会。

我端着酒托从你身边走过,不小心弄脏了你的礼服,那时我和你才真正认识。

你那么漂亮、自信又从容,我见了你紧张,又因为做了错事而害怕,你反而还来宽慰我。你同我寒暄,问我平时喜欢玩什么,我回答你,我喜欢玩捉迷藏。这个细节,你还记得吗?」

妻子如今年近六十,记忆力也衰退了,她愣了一会才点点头,「记起来了。当时我还想,这小伙子看着也快成年了,怎么还玩捉迷藏这种儿童游戏。」

「当时我是实在找不到其他可说的,才给了这个答案。捉迷藏是我十岁以前玩的游戏,其实我并不喜欢,甚至还害怕它。我真希望一辈子都不用再玩捉迷藏。」

「为什么害怕?」妻子一生富贵,她想象不了穷苦人的困境。

「因为每玩一次捉迷藏,就会少一个人。」我故作轻松。

「我的原生家庭算上我一共有六个小孩,家境十分窘迫,牛奶羊奶都没见过几次。

有一年赶上瘟疫,我的家乡是重灾区。小镇封锁了出不去,街上没有人迹,从窗户往外看去,就是一个死气沉沉的空城。

那时我还小,并不能切实感受到绝望和死亡,只觉得没法出去玩。我们六个小孩在家没事干,只好玩捉迷藏——那时我还是喜欢玩捉迷藏的。」

「直到有一天,我最小的妹妹病重了。

我们其他几个围着她,问妈妈,妹妹怎么样。妈妈一直说,妹妹会好的。

就这样过了几天,妈妈忽然说,你们好几天没玩捉迷藏了,来玩吧。

她让我们几个先藏好,她去喊醒妹妹再让妹妹去藏,然后妈妈来找我们。」

「她把所有孩子都找到以后数了一遍,五个,少了一个,然后妈妈高兴地宣布,最小的妹妹赢了,我们谁都找不到她。」

「后来,姐姐也病了,妈妈再次要求我们玩捉迷藏。

她把所有孩子找到后数了一遍,四个,又少了一个,妈妈宣布这次是姐姐赢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弟弟也赢了一次。」

「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找到妹妹、姐姐和弟弟。现在我家只剩兄弟三个,旁人提起另外三个,我们都说,他们很擅长捉迷藏,藏得太好啦。」

「但我真的无知无觉吗?

小时候我不知道妈妈在我们藏好后做了什么,我只知道每次都会少一个人,我只听见妈妈在深夜里独自哭泣。」

「我只看见一些表象的东西。

表象是妈妈在哭,我想妈妈是在伤心她输掉了游戏;

表象是少了一个人,背后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我相信妈妈并接受她给的原因,即妹妹、姐姐和弟弟是捉迷藏能手,是藏得最好的人。

再深入我不想说,我只能说这就是我妈妈的『最温柔』的办法。」

妻子听得入神,正在掉眼泪,她总是这么善于共情,从年轻时到现在都是如此。还会有第二个女强人拥有这副软心肠吗?

「现在也是如此,」我适时拉回话题,「正如当年捉迷藏我躲好后不会探头去偷看妹妹姐姐弟弟是怎么藏的,如今我也不会打开杂物间的门。

我会向我母亲学习,采取『最温柔』的办法。因为我非常爱你。」

说完,我找来工具箱,在妻子震惊的神色中,取出了里面的东西——

分享前几天写的一篇文章《谁娶了没有安全感的你》,也算回答这个问题。

冬天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季节,而我出生在12月,就是冬天。回忆里 3场生日就有 3场雪。在这个城市的每年生日夜会给自己买黑巧克力,粉色玫瑰,一群人的KTV点一首情歌,一餐酒喝到断片。然而这个城市的冬天并没有雪。

从我刚出生的时候就知道很多人不喜欢我,因为我不是男孩,从小到大都是从大人嘴里听着,你是多余的,你是多余的。

我生活了25年的家,也从没教过我什么是温暖。记忆中他们总是争吵,无休止的争吵,相互猜忌相互折磨,最后以另一张红色证书结束了他们艰难的十年婚姻,我跟奶奶长大,父亲只是每个月给我寄足够多的生活费,却很少来看我,母亲后来二婚嫁到了加拿大。

奶奶过世那年,我来到了上海。掐指一算,我已经在上海呆了整整五年没有回家。

我知道自己身上长满了刺,自卫的利刺。藏满了炸弹,自救的烈器,随时会爆炸,或许有一天也会炸得自己粉身碎骨。

只是,这些年,老建一直在我身边,他只大我两岁,但我习惯称呼他为老建,意为老气横秋。

他不帅,臂膀宽宽,肚子圆滚滚,个子高高。

他知道我爱吃马卡龙,香港出差给我带的马卡龙完好无损,他说因为一直拎在手上。

那时候他还没有车,冬天很冷,在送我回家的路上用围巾把我裹得严严实实只露眼睛,自己却冻得通红。

后来,他买了第一台车,记得有次在公路上,我不知道因为什么生了闷气,把头一直转向玻璃那边装睡觉,他一直不停的握住我的手,将我座位这边的空调升高,还是怕我冷着,因为他知道我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把车停在紧急停车道上脱下他的外套替我披上,进服务区,没留意厕所在哪里开过了一点,他细心的将车掉头,急急下车帮我把车门打开,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从未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小心翼翼的对待我,保护我敏感脆弱带神经质的喜怒无常和冰冷挑剔。

在一起的第三年,也就是去年,纪念日上,老建在我们开始的地方向我求婚,当着那么多朋友的面,我拒绝了他的戒指。

我只是低低的说了一句:我还没准备好,抱歉。转身离开了。

留下满脸涨的通红,一副羞涩落寞,措手无策的他。

我没有告诉老建,其实,我只是在逃避。

其实我从未想过结婚,或许我根本就不相信婚姻。父母不幸的婚姻,始终让我无法挣脱。我害怕会因为家庭琐碎感情变淡最后无言无语;害怕对方会出轨对婚姻不忠贞我更害怕给不了我的孩子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和一个温暖的家。

像当年倔强阴暗不曾感受温暖的,小小的我。

今年年初,父亲病重,老建陪着我回老家,联系医院,联系医生,操办父亲的住院手续,忙前忙后。在病房见到父亲的那一瞬,父亲给了我一个有生之年从未有过的拥抱,他病着的身体居然那么温暖而有力量。

这几日,老建和我在陪护室轮班照看着父亲,他坚持让我早点睡觉,天亮后醒来,看着老建头趴在桌上流着一滩口水,听着外面那些属于周一清晨的喧哗与匆忙,我仿佛从未离开家乡,山河依旧,故人犹在。

故乡总是让你有种种不满,却又引以为傲。烟波里久违的洛阳城,历经过风风雨雨,繁华不再,如今无妆无华、朴素静雅、从容淡定,依旧是你心里永远不变的荣光。

就像,我,并不完美的父亲母亲。

我知道我早已原谅了父亲母亲,连同童年的那些创伤一起释怀,因为,我发现,我依然深爱着这个老男人和远在他乡的老女人,我的父亲母亲。

或许他们也一直在努力给我一个完整的家,但他们也有过年少轻狂,也有努力追求幸福的权利,事实证明父亲的选择是对的,至少眼前的这个老伴还守在他床边,彼此携行,不离不弃。

恨一个人,你永远得不到幸福,而爱,可以让你的内心获得真正的宁静。

临走前,老建陪我走进我的小学;走过考场的走廊;我上课的教室;穿过走廊踏过台阶;站在已没有红旗的旗杆下。他陪我回忆了成长的路。

他给了我最简单的陪伴和最坚实的肩膀,我答应了他的第二次求婚。

或许我心里住着一头怪兽,从没人看清过它的样子,包括我自己。

那头怪兽强大到可以独自一个人挨过疾病和孤独,泥泞和黑夜,一个人踏过千山万水。

你如此强大,更不应该畏惧爱,有什么好害怕。

不管曾经有过怎样不堪的记忆,你都应该相信爱,勇敢爱,给自己一个幸福的机会。

在另一个芝士回答 为什么人越上年纪越不相信爱情? 的解答,搬过来。

人类延续、改良自己DNA,正是 两性关系的 核心 目的。

如果无数的人类为了同一个目的都在做类似的事情,那么这件事情就必然涉及到竞争。即便是在资源充足的情况下,资源的优劣也有着云泥之别。两性关系亦是如此:和同性竞争更好的异性(无论样貌、外表还是经济能力),或者在和异性的关系中获得更大的主动权。而和自然界其他族群内部的竞争一样,这种竞争是很残酷的。也许,仅仅比我们称之为动物的其他族群稍好一些。

举个栗子来说,为什么女性会对高帅富如此看重?

从远古时期开始,站的高、或者长得高的人,先天就会比其他人更快的发现猎物或者敌人。一直到现在,大家总会优先选择同一栋建筑里尽量高的楼层,就是这个DNA遗传在起作用。身高高,是一种遗传优势。

和长得帅的男性结合更加容易使后代遗传外表的优势。而看脸的社会,从人类的社会一开始就是存在的。往远了说,古罗马的英雄都拥有大理石般硬朗的脸庞;往近了说,明代的进士能否早些仕官,仕高官是要看五官长得是否端正,歪瓜裂枣只能怪天生命苦,爹妈姿势摆的不好。

至于有钱,就意味着与该男性组成的家庭能否有足够资源抚养他们的后代。至于满足虚荣心,攀比心、开拓自己的眼界和人生境界等一系列BUFF,就不枚举了。

是的,世界从未公平过。人类社会从未公平过。如果你穷矮挫又打定主意娶到漂亮的老婆来改良自己家族未来的DNA,你注定要付出比那些先天优势者多得多的代价,忍辱负重、费尽心机、机关算尽也在所不惜。

说句题外话,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在发展中国家其实更多是用来保护处于社会价值中下流的男性。这也是发展中国家资源分配高度不均的结果。即便是现有制度下,优秀的异性资源仍旧大量集中在社会资源丰富的人手中(无论男女),哪怕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身份。如果现在中国开放一夫多妻制,无法通过竞争得到异性的那一群人状况一点都不会改变,反而会出现更多异性资源合法、大量上游的情况。想想明末动辄几十万的暴动吧,光棍一没口粮,二没老婆,那活脱脱的社会不安因素啊。

如果爱情确实是存在的话,那么爱情败于现实是理所当然的:因为爱情本来就是基于现实的基础上,才能延续的一种保质期很短的感情。 没人会一见钟情一个丑八怪和乞丐,正是如此。 爱情的存在,更多时候是让两性之间的竞争看上去没实际上那么残酷罢了。

有句笑话说,"公平?只有爱情和战争是公平的。” 想想还真是那么一回事。 两者的游戏规则是类似的:实力是核心竞争力、不择手段是不被认同但被允许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人天生,并将永远是自私的动物——《国富论》

学生时代的爱情很简单,最大的原因是最大程度剔除了物质对于两性关系的考验(尽管现在物质因素对于学生择偶观的冲击也越来越大了)。

而走上社会以后,所有人面对的是最赤裸裸的两性竞争。接触的感情越多,越容易接触人性中“假丑恶”、“自私“、”欲望“的一面,和爱情所宣扬的”真善美“”宽容“”无私“等精神完全背道而驰。

与之相比,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太脆弱了。 为什么越来越不相信爱情?因为越来越多人接触、了解到了竞争的本质。

你以为爱情不像自己想象这么美好了。殊不知,人性本来就可以通过利益驱动,来呈现善和恶的两面。两性关系更是如此。 让你感到迷茫和痛苦的其实是早年自我陶醉的破灭,而事实上你离真相更近了。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也许某一瞬间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或许再也没有能让你掏心掏肺去爱的人了,可终有一天,你又遇到一个人,你在看见他的刹那,你知道你又开始相信爱情了。

有时候我们不是不相信爱情本身,而是不相信眼前的过去的未来的某个人。

现在不信没关系,总有一个人,会让你再次相信爱情。

相信,相信一种可以让人怦然心动的力量,相信一种可以使人泪流满面的力量。正如杜拉斯所说:“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相信

可是这么多年我发现,越相信爱情,越容易单身,越没办法走进婚姻。

其实我并不一定有很多芝士回答里回答问题的人那样正能量的告诉大家,爱情的伟大和值得坚信。

我也不会把爱情上升到人生的层面,虽然我曾经用生命去爱过,我曾经把爱情上升到超越我的职业、人生规划、人格独立之上的地位。

但是,相信爱情。

你要明白这只是一个选择。

你选择为爱而生,为爱而死,那也是一种选择。

你选择在爱情市场里,博弈出位,用你的才智玩恋爱政治,得到众多爱情资源,这也是一种选择。

在经历过并不是那么阳光的很多经历之后,

作为个人,我依然选择前者

这其实和我的个人风格也有关

我认为如果你能痛苦的和自己死磕坚持每天跑步一小时,能够和自己死磕反复的去算平一个合并报表,能够咬牙切齿的把你的工作完成,这样的选择也是同样的。

其实你本可以选择吃着薯片在沙发上的,你完全不必要痛苦的气喘吁吁的满身是汗水的去苦苦撑到60分钟的跑步时间

爱情也是

你完全不必要苦苦的坚持心里的那个纯真美梦,你完全可以玩起欲擒故纵,操纵人心,总结恋爱套路,然后玩玩玩、撩撩撩

现在回到正题

“我依然相信爱情”

爱情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东西

爱情就是发神经,头脑短路,熔断

一旦陷入爱情,人就不能理智思考了,一切思想和行为就变成了没有理由,没有原因的变得不正常了

不要说爱情,连感情也很恐怖

在华尔街某一个成功的交易员,最重要的就是像机器一样没有感情的思考问题

因为充满欲望和恐惧的交易市场,保持理智是最重要的品质之一

他不会对任何一个股票有喜爱之情

不用感情的时候,正确的决定其实是非常清晰的

但是你要知道一件事情

你想得到一个爱人,是一个选择

你相信爱情是一个选择

你能控制的部分,只有这个选择,和你的付出

你没法控制那些没有选择的部分,也控制不了选择之后的回报

付出了,努力了,牺牲了,变美了,变瘦了,为男人做饭洗衣服,是不是一定得到真心爱人?

不一定

真心不一定能换来真心

你能控制的只有你的真心,别人的真心不在你的可控范围之内

但是

不付出不牺牲,是不是一定不可能得到任何回报,这是一定的!!!

就像有的姑娘认为自己太优秀了,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剩下来了。

所以都在鼓吹女生不要那么优秀。

姑娘有钱有学历有脸有胸,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这是社会现状,这可先不讨论。

但是一个姑娘长得丑没收入学历低,就更加能找到好男人?!

我完全不理解一个姑娘不优秀可以找到好男人的逻辑……

你能把控的永远是你自己人生的付出和投入

你觉得可以相信就去选择相信吧

你觉得不可相信就不要相信

就跟一个优秀的剩女一个道理

就跟你是愿躺在沙发上啃薯片还是去跑步机上死磕一个道理

妄想撩一撩玩一玩就换来几十年金婚、换来白头偕老

那还是躺着吃薯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