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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程序分类

民事诉讼程序分类

虽然大家可能接触民事诉讼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也不排除有一天可能会用上的情况,那么民事诉讼程序分类是什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分类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种类包括第一审普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七种。

比如,需要公开开庭的,法院为公开。需要公开宣判的,没有公开。需要被告人出庭参加诉讼的,没有通知诉讼当事人。没有提前对案件开庭具体情况进行公告。没有达到公告期限。案件开庭期间,没有给被告人最后的陈述机会,没有告知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没有在规定期间内出判决。合议庭组成人员违法(未回避等),应该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却用简易程序审理。等等。

法院的审理程序,诉讼法都规定的很详细,只要违法法律的规的,都是程序违法。程序违法的话,上诉到中院,是直接就发回重审。这是一审程序违法的后果。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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