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学校教师的职务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级。各级教师的职责,根据1986年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作如下的规定:
l 助教的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公共外语、体育、制图等课程的教师还应讲课),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l 讲师的职责
1.系统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任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4.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副教授的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
4.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指导进修教师。
6.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7.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等教学工作。
l 教授的职责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需要并通过评审确认后指导博士研究生。
(三)大学教师的修养
教师要加强自我修养。在师德的修养上要高要求,具有高尚的情操与道德品质。能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时时处处做到为人师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马列主义的理论水平。要努力学习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大学生心理学等,提高教育的艺术。还要在深入钻研本学科的同时扩大知识面,进行语言和文化修养,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
五、大学教师的培养与提高
高等学校师资队伍的培养与提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办好大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性问题。从一般的规律来看,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要求大学的教学内容要不断更新和提高,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现代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必须尽快培养与提高大学的师资队伍。就我国当前的特殊情况来看,大学的师资队伍面临“青黄不接”和“断层”的情况。因而培养与提高大学的师资队伍的任务更显得十分紧迫。
培养与提高的目标,根据对大学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要求,要培养又红又专,能胜任所在岗位的职责。
根据教师创造性的脑力劳动的特点,其成长过程需要若干年的时间。为此,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要抓紧。新分配到教研室的青年教师,教研室必须指定讲师以上的教师当他们的指导教师;按照岗位的职责,要求新教师在制订工作计划时要同时制订进修计划。进修一般以在职为主,有条件和需要时,也可出外脱产进修,应当要求他们进一步掌握好本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与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学习与研究教学法,掌握教学的原理与方法。
中年教师一般是具有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对他们的培养与提高,主要是分配给他们新的和重要的教学与科研任务,在教学与科研中做出成绩,从而得到锻炼,提高政治与业务水平。有条件和需要时可安排国内或出国进修,要求他们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鼓励他们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成为教学与科研的骨干。
老教师一般已是教授或副教授,他们有丰富的教学与科研的经验,但在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知识更新很快的今天,仍要在教学科研中不断自我提高。除了完成他们的岗位职责外,还要求他们传帮带,指导中青年教师的成长;总结经验,著书立说;提供各种咨询服务。
什么是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