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2月4日,我国法定传染病共有四十种,其中甲类传染病两种,乙类传染病27种,丙类传染病11种。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两种。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间限制,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共27种,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27种,其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等共11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