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总统有实权,芬兰是北欧国家中唯一在此基础上建立共和国体制的国家,并且芬兰的总统要比其它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国王或君主有更强的政治影响力。
1919年7月17日颁布生效。宪法规定,国家立法权由议会和共和国总统共同行使;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命政府、掌管外交、统帅三军等实权,每六年选举一次。1999年芬议会通过新宪法,名称由《政府组织法》改为《宪法》。新宪法加强了议会和政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削减了总统部分权力。
芬兰实行共和制和“议会代表”民主体制,议会依照比例代表制原则以直接选举方式产生,人民拥有政治权力并通过议会来行使。议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采取一院制,由200名议员组成,每4年改选一次。
扩展资料芬兰为多党制。主要政党有:
(1)芬兰中间党(Centre Party of Finland):执政党。1906年成立。以建立平等和公正的社会为目标,对内反对政治经济权力垄断,主张保障农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维护中小企业和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对外主张实行积极的和平外交政策,重视与北欧和波海地区国家的关系。现有党员十余万人,现任议员48人。主席尤哈·西比莱(2012年当选,2018年连任)。
(2)民族联合党(The National Coalition Party):执政党。1918年成立。一战和二战期间为芬主要执政党。主要代表工商企业界利益,以保障国家独立和维护民族的政治和经济利益、追求经济和精神生活的发展为基本目标。现有党员约4.1万人,现任议员38人。主席佩特利·奥尔波(2016年当选)。
(3)芬兰社会民主党(The Finnish Social Democratic Party):在野党。1899年成立。对内主张政治、经济民主,实现充分就业和公平分配,保障社会福利,发展社会民主主义;对外主张缓和、裁军,实现国际和平。现有党员5.4万人,现任议员35人。主席安蒂·林奈(Antti Rinne,2014年当选)。
(4)蓝色未来党(Blue Reform):执政党。2017年由19名原芬兰人党议员脱党成立。主张进行税改,促进社会公平,维护中产阶级利益。重视保护弱势群体,反对盲目排外。重视国家安全和国际合作。现任议员18人。主席萨姆波·特尔霍(Sampo Terho, 2017年当选)。
(5)正统芬兰人党(The True Finns):在野党。1995年成立。主张维护小农、城市贫民和中小企业利益,鼓励创新经济。对外坚持民族主义和疑欧立场。现有党员近1万人,现任议员17人。主席尤西·哈拉-阿霍(Jussi Halla-aho,2017年当选)。
(6)绿色联盟(The Green League):在野党。1988年成立。主张保护环境,支持芬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和平与环保活动。现有党员3800人,现任议员15人。主席唐科·阿尔托(Touko Aalto,2017年当选)。
(7)芬兰左翼联盟(The Finnish Left Alliance):在野党。1990年成立。主张政府借贷扩大投资,刺激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福利,发展可再生能源。对外主张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加强国防建设。现任议员12人。主席丽·安德森(Li Andersson,女,2016年当选)。
(8)瑞典族人民党(The Swedish People's Party):在野党。1906年成立。由芬兰的瑞典族人组成。主张维护瑞典族居民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现有党员约3万人,现任议员10人。主席安娜–玛雅·亨里克松(Anna-Maja Henriksson,女,2016年当选)。
(9)芬兰基督教民主党(The Finnish 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在野党。1958年成立。以基督教教义为宗旨,主张实行对社会和生态负责的市场经济,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保障平等高效的社会福利。对外主张建立一个开放、安全的欧洲,发展共同防务。现任议员5人。主席萨丽·艾萨叶(Sari Essayah,女,2015年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