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体行政区划如下:
国家公布过的,近年一般均以这种形式划分,而不是按照完全的方位划分,主要考虑的经济和发展的因素:
东部沿海地区(包括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等10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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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老工业基地(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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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6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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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和广西等12省区市)。
完全按照地理位置可以这么划分:
中部:河南、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山西省6个省份;
东部: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台湾7个省份;
西部:重庆市、四川、西藏自治区3个省份;
北部: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河北、天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甘肃13个省份;
南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云南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5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