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是汉语词汇,旧时指旅店、酒馆、饭铺的主人或管事的人,也就是我们现代说的老板,如《水浒传》中描述:店家去里面切出二斤熟牛肉,做一大盘子。
也指店小二,如:《儒林外史》:“萧昊轩因弓弦断了,使不得力量,拨马往原路上路,跑到个小店门口,敲开了门。店家看见,知道是遇了贼。”
还可指商店:《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回:“掛着个红底黑字的牌儿,像是个店家招牌。”
鲁迅《花边文学<如此广州>读后感》:“前几天,《自由谈》上有一篇《如此广州》,引据那边的报章,记店家做起玄坛和李逵的大像来,眼睛里嵌上电灯,以镇压对面的老虎招牌,真写得有声有色。“
现也泛指网店的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