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一位名叫张明的市民去狗窝喂狗,一去5个小时未归。而前去查看的16岁儿子简直无法接受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幕:面目全非的父亲死在狗窝旁,“凶手”藏獒“妞妞”站在一旁,目露凶光,满嘴鲜血。随后赶到的民警在征得家人的同意后,当场击毙了肇事的恶狗。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了;养的狗越来越多,狗引发的社会问题自然是与日俱增。在狗类引发的各种治安事件中,比之于狗咬人更加恶劣的无非便是狗吃人了。而这类事件在全国,尤其是在自养的大型犬中时有发生。 提及“狗吃人”,无非就要讨论到一个责任追究的问题。而在狗吃人的事件中,谁应该对整个事件来“埋单”呢?自然,肇事狗是逃不过被追究的,而
黑龙江大庆市一位名叫张明的市民去狗窝喂狗,一去5个小时未归。
谁让你会去养它呢,它只是畜生不是人,你跟它说人话,它也只会狗叫。所以责任要向狗的饲养人转移。
没有谁对谁错,一般来说藏獒很温顺。
都有错误,得根据事情的发生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