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4日,厦门发布新政:2017年3月25日起,在严格执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住房。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首付比例
商业贷款:
1、首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
2、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一笔住房贷款未结清 ,再申请贷款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和70% ,且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公积金贷款:
3、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 的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20% ,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 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4、第二次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不再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限购套数:
1、厦门户籍家庭 买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无房:可买两套
有一套住房:可买一套
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只能买180平方米及以上的
2、厦门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 :限购一套
3、非本市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一套,需提供前3年内在厦门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只能买180平方米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