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照及资质证书
1、企业已注册且获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承揽受电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政府有权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因此无上述三证的企业,供电部门将不予办理用电施工手续和验收送电。)
(二)注 意: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为营业执照中“经营事项”的前置审批手续,因此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申报后,再到申请人所在地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 申请人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充实经营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