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于哪一年
1999年11月举行的第三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决定:东盟6个老成员国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和马来西亚于2010年实现零关税;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根据这一决定,6个老成员国于2002年率先启动了东盟自贸区。
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东盟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基地,以吸引外资;消除成员国之间关税与非关税障碍,促进本地区贸易自由化;扩大成员国之间互惠贸易的范围,促进区域内贸易;建立内部市场。 1992年10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通过了《有效普惠关税协定》,并决定从翌年开始实施。协定的核心内容是各成员国逐步削减关税,到2008年将关税降至5%以下,并完全取消成员国间的非关税壁垒。为此,东盟还专门成立了自由贸易区理事会,负责监督、协调协定的实施。 1994年9月,东盟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将落实自由贸易区的15年期限提前5年,即从2008年提前至2003年。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不少东盟成员国经济衰退,东盟加强经济合作的心情更为迫切。1998年12月,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将此期限再提前一年。 随后,东盟又决定成员国在2002年把关税降至5%以下,但因情况有别,新成员国可在2006年实现这一目标。 1999年9月,在第13次东盟自由贸易区理事会上,各成员国确定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最终目标为零关税,东盟6个老成员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实现零关税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的最后期限为2018年。作为过渡措施,各成员国要在2003年之前把60%的产品关税降为零。同年11月举行的第三次东盟非正式首脑会议把最后期限再次提前,即6个老成员国在2010年实现零关税,而新成员国则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2002年初,东盟6个老成员国率先启动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缩写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