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之道网导读:北京禁用亚硝酸盐,在北京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拟定全市范围内禁用亚硝酸盐,并对食品加工坊重点管控。
下面一起来看看北京禁用亚硝酸盐的详细情况。
北京禁用亚硝酸盐
11月22日消息,据悉昨日(2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草案三次审议稿)》。
据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维萍解释,食品添加剂的不当使用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之
一,其中亚硝酸盐外观与食用盐一样,极易误食误用;
同时亚硝酸盐极易致人死亡,应当重点加强管控。据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增加食品添加剂相关规定。
其中,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十六条提出,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区(柜)存放,并有专用的称量器具。
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购进、存放、使用亚硝酸盐等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
如果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规定,购进、存放、使用亚硝酸盐等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提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对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部门吊销许可证。
亚硝酸盐是一种化工原料,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业盐。
此外还常见在我们日常饮食的食物上,它的毒性和致癌性是很强的。那么亚硝酸盐对人体什么危害?
亚硝酸盐对人体什么危害
1、亚硝酸钠的性质
亚硝酸钠,俗称亚硝酸盐,是亚硝酸根离子与钠离子化和生成的无机盐。亚硝酸钠易潮解,易溶于水和液氨,其水溶液呈碱性,其pH约为
9,微溶于乙醇、甲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亚硝酸钠是一种工业盐,虽然和食盐氯化钠很像,但有毒,不能食用。
2、亚硝酸钠的毒性
亚硝酸钠有较强毒性,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克,就可能造成死亡。
亚硝酸钠中毒的特征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甚至抽搐、昏迷,严重时还会危及生命。
3、亚硝酸钠的其他危害
亚硝酸钠接触工人手、足部皮肤可发生损害。
另外亚硝酸钠在人体内也会生成致癌物质。
新腌制的泡菜中也含有亚硝酸钠(所以泡菜最好在淹制后的15天以后食用,当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逐渐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