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除了不得投递至快件箱自提点,以外的规定,这里牵涉到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说,
大学应完善录取通知书的送达管理制度,完善与邮政企业的交接手续,严格执行送达手续,规范操作程序,执行专项资金。 录取通知书必须通过邮政、特快、快递等方式送达。 确保整个投递过程在查询、跟踪和邮件中是安全的,而且不能在平邮邮件中投递。 各高中应当严格按照各省(区、市)的相应批次招生后,按照经省招生批准提交备案的招生名单发放招生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应由校长发出,盖校章。 根据省级招生办,邮政企业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各邮政企业应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的收件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正确填写。 如果对收货地址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办部门联系确认。
邮政企业必须为高中录取通知书的送达打开“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单独封袋,保证送达的及时性。 需要与大学事先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业服务团队,为大学制定个性化服务订划,协助大学从事邮件信息输入、清单打印、邮件包装等辅助工作。 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专用的包装用品,采取防火防潮措施,在邮件封面做上特殊标记,及时收发,及时送达。 邮件运输必须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安全送达,坚决杜绝录取通知书的丢失和损坏。 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合理确定录取通知书投递费的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