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国首部慈善法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依法治善的新时代。
《慈善法》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记者就老百姓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等相关负责人。
“诺而不捐”属违法
慈善组织需取得募捐资格
慈善法今起施行 资料图
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近年来,经媒体曝光,一些企业或者明星承诺捐赠、实际上却并没有兑现捐赠承诺,针对这一现象,今天开始生效的《慈善法》有明确的规定,“诺而不捐”者将可能被诉讼至法院。
《慈善法》规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特殊情形都必须强制履行交付捐赠财产义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签订书面协议后经济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则例外。
搭个台子支个摊,摆上募捐箱,或者发个账号在网络上,就开始向大家公开募捐了,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慈善法》实施后,开展募捐将有严格的规定,门槛儿更高了。
按照《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据了解,依法登记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准予公开募捐资格。
朋友圈众筹违法吗?
个人求助众筹不属于募捐
慈善法今起施行 资料图
“《慈善法》实施后,我还能不能通过轻松筹的方式救爸爸?”23岁大学生小吴这几天正面临开学,但她一心想着要救病情危重的父亲。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小吴的爸爸骑电动车被撞,肇事者逃逸,爸爸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家里欠下医疗费8万多元。此前,她通过轻松筹已筹集善款近10万元。小吴有些担心,《慈善法》实施后,她这种情况的个人如何求助?
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金晏解释说,《慈善法》禁止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公开募捐,但不禁止个人求助,换句话说,如果为了解决自己或家庭成员,还有近亲属的困难而筹款,《慈善法》不禁止,朋友圈里的个人求助众筹正属于这一范畴,它不属于募捐行为。
如果为病重的同事、老乡、朋友,爱心志愿者等通过微信朋友圈发起求助,可以吗?业内人士表示,对此《慈善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关问题有待探讨,也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细化。
互联网慈善纳入监管
募捐需在指定平台发布
慈善法今起施行 资料图
除了朋友圈的个人求助,近年来,各类众筹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探索出了符合社会现状和大众需求的新模式。正是有了这些个人求助众筹平台,才能汇聚星星之火,让无数身患重病却无钱医治的人看到希望,重获新生。
这类“互联网+慈善”的平台,也是《慈善法》监管的新对象。《慈善法》明确,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应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平台发布信息。“这意味着少数慈善组织掌握公募权的局面将被打破,更多慈善组织将可以通过努力争取公募资质,平等地参与竞争,但同时也对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朱荣臻说。
金晏指出,一些众筹平台背后可能就是一家单纯的互联网科技公司,该组织机构的合法性、公募资格、公募对象的条件审核、公募款项的来源去向等方面无法做到规范,这些慈善平台将在新规之下被迫倒逼整改、提升。
慈善不能任性而为
个人公开募捐将受处罚
慈善法今起施行 资料图
“大多数市民会觉得,我只要做慈善、做好事总不会违法,事实上这是个误区。”在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朱荣臻看来,《慈善法》实施后,市民从事慈善活动时,更不能“任性而为”,比如现实中,经常有个人就某个事件发起公开募捐,但按照《慈善法》规定,只有依法成立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公开募捐。如果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此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朋友圈发起的这种求助信息,律师刘志伟提醒市民,如果是以帮助他人的名义发起募捐,属于《慈善法》规范范围;以后再在朋友圈看到这种事情,比起转发,帮你的朋友联系一个合格的慈善组织,通过慈善组织来进行募捐帮助才是真正的助人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