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
1、南京是江苏省省会城市,不符合直辖市设立条件的“尽量少调整行政区划”,因为省会城市调整为直辖市,就需要针对全省重新勘定省会,还要搬迁相关的省级机构部门,重新划定直辖市机构,行政区划设立会大受影响。
2、南京与上海相隔较近,作为直辖市要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长三角地区已有上海作直辖市辐射周围地区的情况见下,很难将南京再设立为直辖市。
而北京与天津两直辖市相隔虽也较近,但由于北京是我国首都,要负担政治、科技、文化、经济等事务,因此设立天津能更好地协调周边地区。所以南京与上海是无法参照北京与天津的情况,再设立直辖市的。
扩展资料
成立直辖市需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历史,科创,文化,教育,生态环境,配置资源,信息网络,物联网,互联网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生态环境体量靠前。
2、直辖后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生态,社会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必须保持一定的地理位置距离。
3、全市常住人口不得少于600万人。
4、尽量少调整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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