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中国有听力语言残疾人为残疾人总数的首位。
针对大陆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
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Ear Care Day)。
历届主题:
2000年3月3日第一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
2001年3月3日第二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减少耳聋发生 实施早期干预
2002年3月3日第三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
2003年3月3日第四次“全国爱耳日”主题: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听力缺陷
2004年3月3日第五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防聋走进社区
2005年3月3日第六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
2006年3月3日第七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预防听力损伤和耳聋,人人享有健康听力
2007年3月3日第八次“全国爱耳日”主题:珍爱听力,快乐成长
2008年3月3日第九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奥运精彩—我听到
2009年3月3日第十次“全国爱耳日”主题:正确使用助听器
2010年3月3日第十一次“全国爱耳日”主题:人工耳蜗——重建听力的希望
2011年3月3日第十二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
2012年3月3日第十三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减少噪声,保护听力”
2013年3月3日第十四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健康听力,幸福人生——关注老年人听力健康”
2014年3月3日第十五次“全国爱耳日”主题:“爱耳护耳,健康听力”
2015年3月3日第十六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安全用耳,保护听力”
2016年3月3日第十七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关注儿童听力健康”
2017年3月3日第十八次“全国爱耳日”主题:“防聋治聋,精准服务”
2018年3月3日第十九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听见未来,从预防开始”
2019年3月3日第二十次“全国爱耳日”主题:“关爱听力健康,落实国家救助制度”
每年的3月3日是全国爱耳日。
整个国家(指一个国家全部资源,如人民、领土),译自nation, 双音节词,偏正结构,来自日语的原语汉字借词,形容词。本意为:“使帝国不战而降”或“保全国家”(1163年)。从今义“whole country”来讲,它是一个来自于日语的原语借词。始见于1890年黄遵宪的《日本国志》。
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中国有听力语言残疾人为残疾人总数的首位。针对大陆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Ear Care Day)。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1999 年国务院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所属的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正式将我国设定“爱耳日”活动列入 1999 年度工作计划。而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老龄协会等十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 3 月 3 日 为全国“爱 耳日” , 并于 2000 年在首都和各省会城市成功地开展了第一个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曾有专家论证,如果“爱耳日”活动能够实施,每年仅7岁以下儿童药物中毒性耳聋至少可以减少1~2万名。自2000年确立全国“爱耳日”,耳聋预防的公众宣传、全民的爱耳意识都有所提高,但科普宣传力度还不够。因此确定2004年我国的爱耳日活动主题是——“防聋走进社区”。旨在发挥社区人口密集、传播迅速,宣传教育具有事半功倍的优势。使老百姓能够真正体会到日常保健、规律生活对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
加强耳病防治,不在一朝一夕,也不仅仅是卫生部或残联的活动,它与我国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长年不懈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一、每年的3月3日是全国爱耳日。
二、全国爱耳日:
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针对大陆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Ear Care Day)。
中国有听力语言残疾人为残疾人总数的首位。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针对中国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中国爱耳日。
2015年3月3日,是第十六个全国“爱耳日”,也是国际爱耳日。今年的主题为 “安全用耳,保护听力”。外出一定要给它们“穿上”保暖外衣,可以戴上耳包,或用宽大的帽子、围巾遮住耳朵。耳朵是我们聆听世界的窗口,平时您注意爱耳保护。
三、主要意义:
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规定了30种耳毒性药物的使用标准,指导医生正确、规范地使用,减少和避免听力语言残疾的发生。我国新生聋儿数量多,康复需求大,但是,由于经济条件和技术能力的限制,只能达到年训2万名的能力。因此,除采取必要的康复手段外,积极开展预防,防止耳聋发生、控制新生聋儿数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中国残联、卫生部等十个部门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并于2000年3月开展第一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这对减少耳聋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