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7日,多段砸毁一辆雷克萨斯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广泛转发。
一辆南京牌照的雷克萨斯车辆先是在停车场,被人踩踹毁车严重,此后该车又被人强行拖上路面,导致四个轮胎尽毁,轮毂都被磨掉了一半。
在3月17日,记者联系到车主,对方表示是家庭纠纷,不愿接受采访。
不过律师表示,毁车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从现有的视频以及对车辆毁坏程度来看,故意毁坏车辆的当事人已经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警方应当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所谓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然,如果车主不予追究或者对当事人进行谅解的情况下,当事人或可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