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赛检查:
在赛艇比赛前,检查组会对舟艇的重量,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服装颜色及体重等进行抽查。全国性比赛一般会在预赛前统一称量舟艇的重量,但有些时候只进行抽查,这种抽查可以在赛前,也可以在赛后进行。若抽查不合格会立即取消比赛成绩。
2、起航规则:
备赛运动员需划向起点附近,等待发令员宣布:“某航道为x x 队”时(1道xx队),各个小组的赛艇即可进入自己的航道练习。 在全国比赛中,发令员一般会用英文宣布赛道次序,如:Lane one xx队。
3、时间提示:
当距离比赛还有5分钟时,发令员会报告剩余时间,即每隔1分钟报告一次。当宣布:“还有3分钟”时,各艇应划向自己的起航位置。当宣布还有“还有两分钟”时,各个小组的赛艇应已经就位,对尚未就位的艇,会给予警告一次(等同一次抢航)。
4、犯规处理:
若在竞赛中连续两次犯规(两次抢航或被各种原因警告过一次而又抢航一次)的赛艇,会被取消比赛资格,在不妨碍其他比赛者的情况下,离开航道返回。如果,此时其他的赛艇起航正确,可以不用召回全组。需要注意的是,每组比赛抢航总数不超过三次,第三次抢航的舟艇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除此之外,如果在100米起航区内器材损坏的赛艇,需要及时举手示意裁判,待裁判证实后,可召回重新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