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上眼睛后“看”到的东西,可能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一种或几种:
1,当我们处于明亮环境下的时候,即使闭上眼睛,也可能会有一些光线透过眼皮射入眼中。这是因为人的皮肤具有一定的透光性。一些同学小时候可能会有这样的经历:把手蒙在手电筒前面,电筒的光会透过手掌射出来,整只手掌被映成红色。和厚厚的手掌相比,薄薄的眼皮更不可能阻挡全部的光线。因此即使闭上眼,我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感知外界的明暗变化。
2,在明亮的环境中突然切断光源(通过闭眼、关灯等方式),在短时间内,视野中还会残留一些光斑光点。这个现象属于“视觉后像”的一种。视觉后像可以分为正后像(原视野中亮的地方,残像中也亮)和负后像(原视野和残像的明暗和颜色关系正好相反)。尝试一下就可以发现:闭上眼睛后短时间内看到的光斑属于正后像。正后像产生的科学机理目前没有有确定结论。大部分资料将这一现象解释为:视觉感受器和相关神经细胞在光线的刺激终止之后,不会立刻停止工作,而是会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活动,向大脑输送刺激信号。不过这一解释还是不够深入,需要更进一步的研究。
3,长时间处于在黑暗环境中,即使排除了视觉后像的影响,视野中也偶尔会出现一些淡淡的亮点。这属于视觉幻觉的范畴,不过程度算是很轻微的。英文将闭眼之后出现的幻觉称作closed-eye hallucinations或者closed-eye visualizations,分为不同的程度。轻度的幻觉,例如噪点、小的光斑等,健康人偶尔也会经历到,属正常现象。而较深程度的幻觉,例如闭眼之后看到某种图案、色块,以致物体、形象等,则可能与疾病等异常状况有关。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还可能有一些因素产生闭上眼睛看到的景象。例如对眼睛的物理刺激(轻按眼皮)也会激发神经信号传递,在视野中产生假的亮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