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初,“索尼”公司原名叫“东京通信工业”,是日本的一个小公司。
后来,该社社长盛田昭夫在欧美旅行考察时发现,人们对他本人的名字还容易记住,但对他的公司却连发音都感到困难。
他感到,如果一家商号的名称,难以让别人记住那还能做生意吗?
他回到日本就和经理商量,认为必须改变名称。
此时,他正好获得了生产美国的半导体收音机的专利权,准备制造半导体收录机,向世界销售。于是他们决定乘这个机会换一个新的名称。
从前,他们制造过盒式录音带,曾取“sonic”(音波)的“soni”一词,就以此定名为“soni盒式录音带”。
盛田昭夫由此联想到英语中的“sonny”(小宝宝)这个词,便把其中的两个“n”省去一个,把公司的名称改为“索尼”(sony)。
不久,“索尼”公司就在社会上传播了出去。
这时,在日本同时出现了好几家以“索尼”命名的公司,如“索尼”食品公司,“索尼”巧克力公司等等。
盛田昭夫他们为了保护公司的牌号,又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法院根据“防止不正当竞争法”来制止其他公司使用“索尼”这个名称。
被告一方,查遍了世界上各种字典,都没有查到“索尼”这个词,只好接受法院这个判决。这在日本还是唯一的一次判例。
“索尼”公司不久就成了世界上生产半导体收录机、录像机、彩色电视机等最大的跨国公司之一。从1960年开始,作为一家日本的企业,在美国发行股票,1970年它的股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在“索尼”公司的买卖70%在国外,并在美国设有工厂,美国卖的“索尼”公司的彩电完全是在美国制造的,英国每年出口的彩电中1/3是“索尼”公司的产品,因此受到了英国政府的表彰,它的产品获得了可以在5年内贴上英国皇家“皇冠”标签的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