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著作包括《 精神现象学 》、《逻辑学》、《哲学全书》(其中包括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3部分)、《法哲学原理》、《美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
《历史哲学讲演录》、《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费希特与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别》、《耶拿体系草稿》、《精神现象学》、《世界史哲学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
代表性《哲学全书》和《精神现象学》。
扩展资料
人物生平
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政治哲学家。他对德国的国家哲学作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完整的阐述。
1770年8月27日生在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一个官吏家庭。
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主修神学和哲学。
1793年─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1797年末─1800年在法兰克福一个贵族家庭里担任家庭教师。
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
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
1808年—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
1816年—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教授。
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
1818年后任柏林大学哲学教授,并于1829年当选柏林大学校长,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
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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