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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官网首页

电话是:0871-65141240。只需要拨打这个电话,就可以联系到教育厅,不过刚开始是智能客服,会有选项转到人工客服,需要题主拨打的时候认真筛选一下。

云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云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扩展资料:

教育行政部门(educa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对教育事业进行组织领导和管理的机构或部门。

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国家体制、文化传统等互不相同,所以各国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有很大不同。一般来讲,各个国家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分为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两类。

参考资料:

云南省教育厅有内设机构38个,具体对应部门电话如下:

一,办公室(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处室负责人:主 任:杨红琼 电话:65141770

二,省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 处室负责人:副组长:朱 明 电话:65115620

三,组织部 处室负责人:部 长:陈华仙 电话:65102720

四,宣传部 处室负责人:部 长:杨国良 电话:65172460

五,统战部 部长:王志华 电话:65139146

六,大学生工作部 处室负责人:部 长:侯炳霞 电话:65190735

七,政策法规处 处 长:李光洪 电话:65103716

八,发展规划处 处 长:邱 林 电话:65102789

九,财务基建处 副处长: 杨 玲(主持工作) 电话:65141651 副处长: 张毅永 电话:65102963

十,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65102717(基教处办公室)

十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电话:65102785

十二,高等教育处 处室负责人: 处 长:卢 明 电话:65141676

十三,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65141479

十四,民族教育处 联系电话:65172255

十五,师范教育处 处 长:雷 韬 电话:65141847

十六,德育处 联系电话:65141434

十七,学生工作处 处 长:方 伟 电话:65157665

十八,科学技术处(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处 长:白玉兵 电话:65180909

十九,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处 长:徐忠祥 电话:65152090

二十,语言文字管理处(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丁峰 联系电话:65141746

二十一,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电话:65170038

二十二,民办教育处 副处长:王 骏 电话:65093852

二十三,学校保卫后勤处 处 长:付甫剑 电话:65188233

二十四,人事处 处 长:杨春城 电话:65151677 副处长:赵菱菱 电话:65125962 副处长:自学良 电话:65141453

二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副书记:李 霞 电话:65141553

二十六,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主 任:高朝寿 电话:63631216

二十七,校院合作处 处长:朱金陵 电话:65134108

二十八,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联系电话:65153777

二十九,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联系电话:65102715

三十,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主 任:陈典红 电话:65103077 副主任:钱文立 电话:65239957

三十一,云南省电化教育馆 副馆长:杨宏伟 电话:65155105

三十二,教学仪器装备中心 主 任:李 润 电话:65149079 副主任:尹海川 电话:65135448

三十三,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外资贷款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 电话:65155095

三十四,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主 任:周 舟 电话:65169216

三十五,机关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5141233

三十六,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65191658(办公室) 65151789(公派留学)

三十七,云南教育报刊社(云南省教育宣传中心) 联系电话:65172957 65123741

三十八,基金会秘书处 处 长:叶家鸿 电话:65143528

扩展资料

云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云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机构设置明确,各司其职,其机要部门有:

办公室(主要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政法处主要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

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4. 组干处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管理省委授权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干部;拟定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培训规划。

5. 社政处负责规划全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宣传、统战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

6. 发规处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高等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定高等学校和省管中专招生计划;管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7. 财务处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省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8. 基教处宏观指导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拟定中小学课程方案,编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组织审定省编教材;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高中会考和学籍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

9. 职成教处 统筹管理全省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

10. 高教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高等学校除国家、省重点以外的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11.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团组织建设、工会等工作。

12. 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教育系统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工作。

参考资料

电话号码:0871-65141240

扩展资料:

云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云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参考资料:

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55733

相关公告如下:

拓展资料:

云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云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卫等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

政法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规划并起草教育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及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对外应诉工作。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负责教师资格认定;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组干处 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管理省委授权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干部;拟定高等学校处级干部培训规划。

社政处 规划全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建设;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负责指导高等学校宣传、统战工作,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社团工作。

发规处 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高等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定高等学校和省管中专招生计划;管理省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省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财务处 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省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基教处 宏观指导全省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拟定中小学课程方案,编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组织审定省编教材;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负责高中会考和学籍管理;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工作。

职成教处 统筹管理全省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

高教处 统筹管理全省各类高等教育,规划并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负责高等学校专业规划、设置和审批;负责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拟定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基本配备标准;负责高等学校除国家、省重点以外的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管理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师范处 指导全省师范教育;拟定中等师范教育工作的政策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

科外处 拟定全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划,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高新技术应用与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全省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出国留学和来豫留学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负责同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工作。

学生处 负责统筹协调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政策;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织研究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负责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生资格审查。

体卫艺处 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督导室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我省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政策措施、指标体系和规章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省的教育督导工作。教育督导的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的办事机构,承办教育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语委办 负责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协调等工作。

学位办 负责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团组织建设、工会等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教育系统行政监察、纪律检查工作。

妇工委

参考资料:

云南省教育厅电话为:0871-65141240、0871-65151087。

拓展资料

云南省教育厅位于云南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教育厅大楼,邮编为650223。云南省教育厅是主管全省教育事业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云南省教育厅的机构设置:办公室 、政法处 、人事处 、组干处 、社政处 、发规处 、财务处、基教处 、职成教处 、高教处 、师范处 、科外处 、学生处、体卫艺处 、语委办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妇工委。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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