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类本科:第一批为539分;第二批为492分。
(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为530分;第二批为476分。
(三)艺术类本科:
1、第一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50分;艺术(理)为345分。舞蹈专业:文科为296分;理科为292分。
2、第二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20分;艺术(理)为309分。舞蹈专业:文科为271分;理科为262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5分;音乐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5分;舞蹈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3分。省联考播音与主持专业投档资格分为75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资格分为295分;表演专业投档资格分为65分;书法专业档资格分为65分
(四)体育类本科:
1、第一批体育本科:体育(文)为431分;体育(理)为424分。
2、第二批体育本科:体育(文)为394分;体育(理)为381分。
3、体育专业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分。
4、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分以上者,文化成绩加50分;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75—79.9分者,文化成绩加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