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说法是:性侵案是“动作片”。这种马上取证,马上控告,马上在媒体曝光,有一气呵成之感,这种比京东物流更快的速度,完成率极高的案件,其目的可想而知。
美国侨报媒体以及当地律师消息,出事所在地,就是视“性侵案”为严重案件的地区之一,说明这是有人要置之死地。为什么选择在这个地区犯案,当事人是不会这么愚蠢,除非被人下套。
另一个问题就是,下一步的处理上,会否节外生枝,当地律师说:至于案件是否会“私了”等议论,律师认为现在警方调查还没有完成,根本未曾起诉,远未达到“私了”阶段,“不过,性侵案件很容易起诉,只要当事人一个人陈述,不需要任何旁证!
以目前的事情进展情况(截止到9月3日早8点),能够确认确有其事的细节为:京东创始人刘强东于明尼苏达州当地时间8月31日晚11点32分被逮埔,并与9月1日下午4点后被释放。目前该案处于“获释等待接受传唤”阶段。
是否被套路了,出于一个遵守道德法纪的中国公民,我们对于一名在国外被“获释等待传唤”的中国公民,不应该在没有任何官方公证证据公布前,自己擅自揣测和下判断。
有记者联系到了明尼苏达州的警方,警方回应:目前他的个人行动自由并不受到限制,他可以离开明尼苏达州,也可以离开美国,但并不代表他是无罪的,他在被警方联系的时候需要进行配合。
而京东集团官微发表名声:刘强东在美国进行商务活动期间遇到了不实质控,经过当地警方调查,未发现有任何不当行为。
而据当地警方回应:我们当天收到相关举报,做初始调查后将其带到警察局,在此期间的调查认定可以做出释放,在调查人员和他进行谈话后,决定进行释放。
这里的关键词是“在此期间的调查认定可以做出释放”。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警方接到举报到达现场后并没有发现任何指向性明确的证据,然后带回警局做对面调查,也没有发现任何指向性明确的证据,所以才敢、才能、才决定做出释放的行为。
在现场以及警局均没有发现指向性证据决定释放之后,为何还要强调刘强东“并不代表无罪”需要继续调查呢?
我个人认为就是一直隐藏的那个“举报”方继续坚持“举报”,并未在警方现场以及警局确认刘强东无指向性证据释放的情况下,撤销“举报”。下面应该就是“举报”者提供更多指向性证据的事情了,如果能提供出来,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复杂了。如果提交不出来,那么这个“举报”方,不排除套路刘强东的可能。
就我个人而言,再浏览了疑似涉事女主的微博所有动态后。我个人是不会给这类型女性有任何单独接触的可能的,其所有照片的拍摄重点全部都是自己的女性特征身体部位,至少我身边所结识的女性朋友是没有如此拍照的。
我并不了解刘强东,也并不了解这位涉事女性,但就我个人的三观,浏览了刘强东和该女子的个人微博的动态内容后,我内心是偏向刘强东的,我的依据也说的很清楚,是两人的微博内容。如果最后这件事调查结果与我目前的想法有出入,我会在这条回答下面道歉。
但就现在以我掌握该事件的进展,以及我的三观,我希望刘强东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性侵行为。
个人观点,这件事绝对有蹊跷。总觉得刘总像是被套路了,这么多年了没出现这种事,他为假疫苗的事情发声了,挡了多少人的财路,这才多久就出了这样的事!我选择相信他,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太黑暗了,说了实话的总会遇到些坎,无一例外!选择支持!
个人觉得应该是被套路了,毕竟现在中美关系不像以前那么和谐了,被套路的概率还是相当大的。再说像刘强东这么有钱的人怎么可能会特意去美国犯性侵案呢?其次刘强东年纪也有四十多了,又有孩子了,不至于去美国性侵啊,现在中美关系不和谐,像刘强东一类的富豪最好还是避免去美国。
刘强东这件事上,实际很简单就是被套路了。我想回问大家,以刘强东的身价,可能在美国搞性侵害吗?他要想找什么样女人的找不到,还用去性侵。在美国类似于性丑闻之类的事件已经很多次都带有政治目的,比如美国总统竞选,就会出来不少性侵害丑闻,。中美现在打贸易战,美国一直以来就是想打垮中国商界,搞坏中国经济。中兴华为,阿里巴巴,现在轮到京东。这都是有目的的往我中华精英身上抹黑,以此在世界上抹黑我大中华。打击这些中华精英就是为了搞垮我中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