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事实进行审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的活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通过国家审判机关解决争议的过程。我国有三部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应的,诉讼也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诉讼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依法性。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诉讼法律规范所确立的诉讼程序和规则进行,违反诉讼程序的诉讼活动应认为无效。
第二,阶段性。如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等,每个阶段都是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有自身的任务和形式。
第三,顺序性。各阶段的活动既相互联系,又互相依赖,前一阶段的活动是后一阶段活动的基础,后一阶段活动又是前一阶段活动的发展和继续或结果。
第四,时限性。诉讼活动是国家的司法活动,诉讼法都对各种诉讼活动的时限作了明确规定。
第五,强制性。正因为诉讼活动是一种依法进行的司法活动,所以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作出的裁判及其他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如拒绝履行,司法机关有权强制执行。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所作出的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不可以再上诉。
非诉讼法律业务的领域很广,首先是它与所有诉讼相关的案前案外的工作,律师运用它的法律常识作一些协调工作,代为办理事务的工作;其次,企业方面有大量的非诉讼的法律业务,它与企业的股权管理、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紧密的联系;再次,律师从事法律顾问服务,为当事人预防诉讼和进行庭审以后的善后处理工作也会发生很多的非诉讼业务。如果换一种分类方法的话,非诉讼业务可能会发生在银行业务方面、房地产业务方面、知识产权业务方面、企业收购兼并方面,这几个方面非诉讼业务比较集中。
法律上的非讼程序有: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这些都属律师的非讼业务,还有一些比如法律咨询、某些事件的代理、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也都是非诉讼业务。
人民调解
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活动。
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①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进行调解。
②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③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④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受理民间纠纷的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城市居民与城市市政管理组织、施工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等因城市街道市政建设,危改房屋改造等引发的纠纷等等。
非诉讼调解的实际意义比字面意义要窄,是指请律师以非诉讼的方式达成和解。
诉讼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是通过国家审判机关解决争议的过程。我国有三部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应的,诉讼也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显然,非诉讼是指使用诉讼以外的方法来解决纠纷,如仲裁、调解等。对于律师来说,非诉讼业务主要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服务组成。
诉讼与非诉讼的主要区别,就是是否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但非诉讼与诉讼相比,非诉具有如下优势:
1、更低的成本;
2、更快的速度;
3、更方便灵活;
4、更少的对抗性;
5、更加非正式性;
6、主要解决而不是谴责;
7、可以不公开进行;
8、较少管辖问题;
9、结果更容易为当事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