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印发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该《规范》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满足条件下,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举例,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经扣了8分,那么驾驶人可以参加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累计最多减免6分,原来8分抵扣了6分,那么扣分记录就会变成2分。
扩展资料
对接受安全教育减免部分交通违法记分的制度,《规定》也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一、是明确符合的情形:符合规定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
同时,《规范》明确了本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等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二、是明确接受教育的方式: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参加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两种。
学习考试的方式包括网上学习考试、现场学习考试;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