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证办理地点如下: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证明,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先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拿一张边防证办理的申请表;2、填写个人资料,最重要的是具体写明将要到达的西藏的哪个地区,然后让单位保卫科写意见,盖印章;3、拿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印章;4、到户口所在地管辖区的公安分局边防证办理处,办理边防证。边防证是公民在进出国家的一些边境地区,由当地的边防大队来办理的一种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第五条 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六条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