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
性状:本品为淡黄色颗粒。
适应症: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成份:尼美舒利
药理毒理: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
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不良反应: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
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
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禁忌: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 )的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可能与阿司匹林、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反应,因此,对这些药物过敏的病人禁用;
本品为高度蛋白质结合药物,所以可能置换其他蛋白质结合药物;并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注意事项: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
规格:50毫克×12袋
贮藏:本品为淡黄色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137
生产厂家: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