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让人们认识思想、摆脱思想束缚、进行自由创造的教学观照体系。
佛所说之教法,包括各种教义及教义所表达之佛教真理。成实论卷一举出六种‘佛法’之同义语,称为佛法六名,即:
1、善说,如实而说。
2、现报,使人于现世得果报。
3、无时,不待星宿吉凶而随时得修道。
4、能将,以正行教化众生至菩提。
5、来尝,应当自身证悟。
6、智者自知,智慧者自能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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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教有崇拜一神或多神及其教主,认为彼等有无上之权威,所谓神圣不可侵犯。
佛法则依法不依人,固然佛是三界中尊,但本体上,却是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可见一者尊卑悬殊,一者平等无二。
二、一般宗教家所奉之圣典,皆不许人讨论。
佛法则依义不依语,绝非不容讨论。但佛法之理所说究竟为众所公认共许者,殆无讨论必要耳,可见一者思想甚拘束,一者思想甚自由。
三、一般宗教之信仰,只许纯粹感情之服从,不容许理性之批评。佛法则无上圣智,必依自证得来,佛法固重信仰。但他教之信是强信以为教主之智慧,绝非
信徒所能及。佛法之信是起信,以佛徒之本性,原与教主相同,即是令人自尊自重不可蒙昧自己最清净最圆满之本心。故此信乃极平等,极高尚之信也。可见一则系勉强服从,一则系自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