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红斑狼疮的临床异质性大,可分为慢性皮肤型红斑狼疮、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系统性红斑狼疮,具体症状如下:
典型皮损为扁平或微隆起的附有黏着性鳞屑的红色斑块,剥去鳞屑可见其下的角栓和扩大的毛囊口,皮损中央逐渐出现萎缩、色素减退,而周围多色素沉着。
皮损开始为小丘疹,可逐渐扩大成大小、形状不一的红斑或斑块,中央消退,外周为轻度隆起浸润的环形或弧形水肿性红斑,红斑平滑或有少许鳞屑,环形红斑可融合成多环形或不规则形。
典型的皮损为面颊和鼻梁部水肿性蝶形红斑,日晒后常加重,四肢远端和甲周、指(趾)末端的紫红色斑疹、瘀点、毛细血管扩张和指尖点状萎缩等血管炎样损害。
孕妇红斑狼疮的病因尚未完全明了,妊娠可诱发或加重红斑狼疮,因此推测与性激素有关。
此外,该病还可能和遗传因素,以及环境因素和其他紫外线照射有关。
孕妇红斑狼疮的分类不同,其主要的治疗措施也不完全相同。考虑到患者是孕妇,因此在用药时必须严格遵医嘱,具体治疗如下:
对患者进行宣教,外出时应避免日晒,可使用遮光剂。
同时外用药物治疗,如外用糖皮质激素;系统药物治疗可使用抗疟药,如羟氯喹、沙利度胺等。
本病主要以内服药物治疗为主。
主要的药物有羟氯喹、糖皮质激素、沙利度胺、氨苯砜、雷公藤等,病情严重顽固或糖皮质激素疗效差者可使用免疫抑制剂。
患者应避免日晒、受凉和劳累,预防各种感染。对全身症状轻微、有皮损、关节痛者可仅用抗疟药、非甾体类抗炎药。必要时可应用糖皮质激素,该药是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主要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