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耕地占用税的三类人:
一、擅自改变耕地性质的人,比如说土地本来是种田的,没经过批准就在上面建窑建坟,这都是改变耕地性质的行为;
二、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人,我国是粮食大国,更是人口大国,人均耕地资源非常稀缺,但是,很多农民朋友不知道耕地的重要性,没经过批准就在耕地上建房。
这部分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支付额外的耕地占用税。
三、在耕地上从事其他非农建设的人,比如说耕地本来是用于种植的,但有人未经允许就把地改成种树的或者是鱼塘,这就是从事非农建设。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每平收10-50元;
在1~2亩之间的,每平征收8-40元;
在2-3亩之间的,每平征收6-30元;
超过3亩的,每平方米征收5-25元。
总的来说就是,这个税征收的标准各地区都有不同,耕地越紧缺的地方,征收标准越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