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晚,在淮安市解放东路医疗器械厂宿舍发生一起悲剧,一家三口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身亡。
死者刘青是淮安本地人,妻子卢某是山东人,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平时只有上小学的女儿与他们住在淮安市区,儿子跟乡下的爷爷奶奶生活。王平经营一家医用设备公司,卢某是其公司销售员,刘青也为该公司做产品外加工,所以,两家人关系不错。
王平在医疗器械厂宿舍有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在房间内,他添置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后来王平一家搬走后,房子一度空置。2012年,卢某因女儿就读于附近小学,便向王平提出借用这个房子,王平答应了,没有收取房租。
2014年12月10日晚,刘青一家三口在使用燃气热水器洗澡过程中,客厅的空调处于运行状态,房门和窗户均关闭,因一氧化碳浓度超标引起中毒。次日12时左右,三人被发现时均已死亡。
根据终审判决结果,燃气公司的26万余元赔偿款很快赔付到位。去年12月份,5名原告向淮安市原清浦法院申请执行涉及房主王平部分赔偿款。今年1月26日,法院将死者刘青父母获赔的10余万执行款打到其账户里。
2月14日上午,法院又将剩余的32万余元的赔偿款打到死者另外3名亲属的银行账户里。至此,王平为了朋友一家三口死亡已支付赔偿款50余万元,而这个案子也彻底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