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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工号查询系统(太保营销员自助查询系统)

保险营销员工号查询系统(太保营销员自助查询系统)

大家好,小宜来为大家讲解下。保险营销员工号查询系统,太保营销员自助查询系统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几年前,听别人忽悠办理了一个太保的小额贷,是太保跟光大合作的,当时业务员没有告知还款的一部分是保费,后来查征信才发现,每月还款有1/3是保费,真踏马黑,关键我还了大半了,随后断供,投诉银保监,太保有人找我,说可以不还款了,签撤销投诉协议,贷后管理,事过两年多了,现在合作方的光大银行尽然起诉了,请教头条大神们,该如何应对维护自己的权益。忽忽悠悠的中介法务们请自行远离,别找不痛快。

“3年交150万,5年后能拿200多万,购买这份保险,以后能免费入住太保养老社区!”上海章某夫妇是一对退休工人,每年退休工资有11万元,本来生活很稳定,可在一名周姓保险业务员的推销下,老章在近10年时间里,花费800多万元购买了29只保险,除了掏空家产外,还在银行贷款370万元,现在每年本息超过20万元,压的老章都喘不过气来。

根据报道,老章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参与了保单抵押,即贷款买保险,付不出保费继续抵押保单贷款,从而陷入贷款陷阱。其中,在投保和贷款过程中,发现部分保单存在伪造签名,虚构投保人与被保人关系等问题。

目前,由于业务员周某已经从保险公司辞职,章某夫妇和保险公司关于退还保费和停止贷款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当地银保监局已经介入调查。

从媒体报道的信息可以看出,老章购买的应该是分红型人寿保险,也即购买人寿保险,保险公司除了正常的保障外,达到一定条件,保险公司还会给予分红。

这种保险看起来很好,但是陷阱很多,尤其是业务员在推销过程中会存在大量夸张宣传,利用老年人认识不足,贪图的心理,让其签订合同,老章夫妇就是典型。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老章夫妇应该怎样维护自身权益呢?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常理,老章夫妇应该受到了业务员的欺骗,否则不可能贷款购买这么多保险。但是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所以需要老章夫妇提供相关业务员欺骗的证据,如果可以的话,即使业务员已经辞职,老章夫妇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撤销保险合同和贷款合同。

除此以外,老章夫妇可以向银保监会反映,要求调查保单中伪造签字和伪造关系问题,如果伪造签字属实,老章夫妇仍然可以要求撤销合同。

这里,有人疑惑,业务员周某是否涉嫌诈骗呢?由于诈骗罪必须是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虽然业务员存在虚构事实问题,但是业务员仅是拿到保险公司提成,并没有直接从老章夫妇手中获取钱财,且老章夫妇确实有保险合同,所以周某诈骗罪很难构成,但肯定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实际上,大家经常可以媒体上看到关于保险公司的问题,但是保险公司都会将责任推给业务员,导致人们对保险公司好感不足,甚至认为保险公司是骗人的。

所以保险公司一定要加强业务员培训,不能为了眼前利益不惜一切手段,导致毁了整个行业。

最后,该案再次提醒大家,购买保险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而不是听业务员一面之词,同时要量力而行,千万不要出现老章夫妇类似的问题,否则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亲爱的读者朋友,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爷叔掏空积蓄买800万保险负债370万# #上海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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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回说法 关注我,多学法,少吃亏

上海,章大爷已经退休,本来过着平静的生活,想着可以安度晚年,但是,最近他却陷入了困境。过去的8年时间里,在保险推销员的不断推荐下,他花了800多万买了多达29只太平洋保险。买保险的钱只有400多万是老两口的积蓄,剩下的370多万还是贷款拼凑出来的。

那么,章大爷为什么花如此巨款买这么多保险呢?

原来,在2011年至2019年的8年时间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周某不断告诉章大爷:购买保险收益丰厚;3年交150万,5年后能拿200多万;购买这份保险,以后能免费入住太保养老社区等等购买保险的好处。

在章大爷已经无力购买的情况下,甚至还“引导”章大爷贷款购买。

然后,章大爷就开始了贷款买新的保险、用贷款付保费,接着碰到付不出保费,抵押保单继续“透支”……陷入了恶性循环下,直到欠下了370多万的巨款。

章大爷老两口每年退休金仅有11万元,但370万元的“被贷款”每年本息却超20万元。

迫于无奈,章大爷通过今日头条上海频道“头条帮忙入口向“新民帮侬忙”寻求帮助。

头条帮忙记者马上介入,记者调查发现,在此事中,部分保单可能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虚构投保人与被保人父子关系等,更为恶劣的是涉事业务员周某还涉嫌伪造“被保险人”签名。但保险公司称,周某目前已离职。

目前,在记者的帮助下,章大爷向保监会进行了投诉,保监会已介入调查,头条帮忙记者也在持续跟踪事件进展情况。(来源:新民帮侬忙)

说实话,看到这则新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是该同情章大爷呢,还是该说章大爷一大把年纪怎么还如此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呢?

不过,无论如何,保险行业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乱象真的很令人气愤。几乎每年的“315”,保险行业都会出来秀一秀,诸如“这不赔、那不陪”“欺诈消费者购买”“虚假宣传”“违规发售人寿险”等等乱象已经屡见不鲜。

气愤归气愤,但是谁让人家店面那么大呢,欺欺客已经成为常态了,弱势的消费者也只能遇到事情后就事论事,解决一下自己的问题,改变不了这整个行业。

那么,章大爷接下来怎么办呢?

章大爷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同时受《民法典》《保险法》的调整。

《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这条规定,章大爷受到欺诈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合同,挽回部分损失的。但是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章大爷必须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欺诈。

所以,当务之急,章大爷首先要做的就是收集受到欺诈的证据,具体来说,可以做两手准备。

一是等待保监会的调查结果。保监会调查后,会形成一些公文,这些都可以用来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发现保险公司还存在行政违法的情况下,还会对保险公司给予处罚,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也可以作为章大爷的民事诉讼证据使用。

二是主动收集这些年来形成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材料。比如说和业务员周某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短信记录等,还要回忆一下有没有证人。

还有,监管部门的一些规章文件对保险行业是有特殊规定的,在营销和签署合同时要全程录音录像,等到上了法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这些资料。

虽然法律有救济途径,但章大爷面临的困境确实让人担忧,因为合同撤销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利。

而章大爷已经持续买了8年的保险,有多少可撤销,有多少因为怠于行使权力,无法撤销,还不好说。

最后,这件事再次提醒大家,不管买什么保险,首要的目的都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保险,不至于因为突发事件而陷入困境,不能指望着买保险无赚大钱,走上致富之路。

买保险之前多想想自己的经济能力,有多少钱干多大的事情,如果因为买保险,让自己的生活都不保险了,请问,还买保险干什么呢?

还有,如果大家以后在生活中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可以上今日头条城市频道寻求头条帮忙的记者帮助,非常的给力!

对此,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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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案例,品人生,看社会千姿百态!#上海头条##315全民行动#

十五年前,我与我弟从上海奉贤区一家物流公司辞职一同来到“小上海”—-无锡开启了漫漫艰辛的创业之路。当时一穷二白的兄弟俩揣着从老家向亲戚们借来的十万元人民币来到无锡做货物配载生意。

当时我们做的是短线,因为短线虽然辛苦但是上路很快。由于当时资金短缺,自购了一辆六米二的厢式货车,由于吨位小,经常百分之百的超载,自然少不了被查挨罚,每次一罚款就是两千大洋。起早贪黑忙碌了一年,到了年底除了罚款外,各自分得不到一万元的人民币,兄弟俩情绪低落地坐火车回家过年。

第二年又四处求爷爷 告奶奶借了八万元买了一辆吨位大一点七米二的二手货车。为了节省开支,兄弟俩先后考了B2驾照,只雇了两个装卸工,兄弟俩既当驾驶员又做装卸工还兼老板。两年以后,生意有了起色,兄弟俩又分开单干。2014年兄弟俩各自在老家建了三层的套间房,买了轿车,我弟买的是近三十万的小奔驰,我买的是近二十万的大众车,兄弟俩这个时候就慢慢拉开了距离。

2016年无锡曾经红极一时的广益物流园被天鹏食品城收购拆迁了。我弟毅然将车辆及线路转买了,当时卖了二十多万,两口子改行进了太保公司卖保险了。因为他看准时机,物流高峰期已过,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多数人对保险越来越重视。我弟多次想拉我去卖保险,而我依然在干物流这个老本行,因为我知道卖保险脸皮薄了干不了的,必须要有极强的忍耐力,别人放狗咬你,你也要镇定下来不能跑。

到了2019年我弟做保险做得风生水起成绩斐然,几年光景从一个业务员升到主管再到经理。月薪加提成两口子最多拿过五万多元一个月。这一年在无锡市区买了两百多万的房子。而我的物流这几年却在走下坡路,利润越来越低,只能在老家这个三线城市购买一套六七十万的商品房。

兄弟俩一样的起跑线,最后因为选择不同,作为兄长的我已被我弟越拉越远了。说实话,现在如果让我不做物流,我还真有些茫然,不知选一条什么样的路走下去……物流不可能干一辈子的,只好安慰自己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商机再作打算,人生的路且行且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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