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工作中,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些病人或家属,看病后第二天找到我,对我说:看了药物说明书后,感觉副作用太严重了,不敢吃药。
在这里我想对大家解释一下:
1、就目前的技术水平来讲,还制造不出没有任何副作用的药物,国家的相关法规中明确规定:不得在广告宣传中宣称自己的药无任何毒副作用。
尽管人类在某些方面已经非常发达,但对自身的认识还差得很远。
2、吃药是为了取得治疗作用,只要利大于弊,就应遵医嘱服药。这是一个辩证的问题,就像不能因噎废食。
3、看药物说明书,看禁忌症和慎用,如果你的情况符合禁忌症,千万不能用,如果属于慎用之列,尽量不用。
如果服药后出现哪些不适,咨询医生,然后听医生的处理意见。
4、每一个人服药后,实际产生的副作用远远比说明书上的副作用少得多,或轻微的多。
如果一种药物经常发生说明书上所说的所有副作用,那么这样的药物肯定是不能通过申批上市的。
这里的误区关键是一个发生率问题,如罕见的副作用,发生率为1/10000,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天津市近年来因车祸致死的人每年约为1000人左右,天津市总人口是1100万人。
也就是说,天津市每年死于车祸的人约为1/10000。但谁会因为怕车祸而不敢上街?
5、那为什么药物说明书还要这样写呢?
原因是:一方面厂家要对患者负责,将可能发生的情况告诉大家;
另一方面,如果患者发生了说明书上没有提到的副作用,那么患者有权利要求厂家赔偿损失,因此厂家会将所有可能发生的副作用,甚至是非常罕见的副作用也写进说明书里。
6、既不要过分害怕,也不要掉以轻心,因为也有服药后出现严重副作用的,如精神药物引起的恶性综合症,一旦出现有一定的危险性,必须立即就医,但实际出现率非常低。
7、特别建议那些暗示性高或对自己身体特别关注的人,少看药物说明书,因为有人可能在自我暗示下会出现一些原本不应该出现的反应,如果这些人不放心,可以让家人看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