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监狱一罪犯利用下班时间,强行脱逃。全力搜寻中。网络追逃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中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制。
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一种证件,其一般须经检察机关批准。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对于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决定逮捕书或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根据上述文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实施逮捕时,必须出具此证明。逃跑的人被抓住,要从重处罚。在对罪犯作出处罚决定时,应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犯罪人对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的,应当在法定刑的范围内判处刑罚。
对在逃的同案犯,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力量,积极追捕归案。对于在逃的同案犯,对其犯罪事实已经查明并且有确凿的、足够的证据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该被起诉人和所被定罪的定罪。因在逃的同案犯主要犯罪事实没有明确且证据不足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措施,继续侦查,尽快结案。抓住嫌疑人,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采取一系列专门的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