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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晶高考被人顶替事件更让人恶心,暗中操作的高中班主任怎么处理

苟晶高考被人顶替事件更让人恶心,暗中操作的高中班主任怎么处理

(鸣谢网络图片)

苟晶遭遇了贼精,——现世现报!践踏了道德底线法律底线:静看国家亮剑!

不接受班主任道歉!堕落的师德:只有自首,方可抚平苟晶早已死去了的心!

不能原谅! 人家的女儿就不是女儿了?人家的父亲该怎么想?这种老师太自私 无德了 这种人必须判刑

从法律上已经过了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了,没有办法了,只能从道义上谴责了!

在采访中,苟晶说,在2003年的时候,班主任就已经写过一封道歉信,以求得她的原谅。与陈春秀的事件中顶替者至今没有道歉不同,本次班主任在2003年就已经道歉了,道歉能否弥补过错吗?退休能免于处罚吗?

如果在此事中判定班主任有罪,我们来看看法律的规定:

如果犯罪,

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不能再追诉

5-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不能再追诉

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能再追诉

从1997年到现在经过了23年,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班主任要免于法律惩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里的规定,如果事业单位人员违反法律的,可以给予开除处分,

但是这名班主任已经退休了,不存在开除的说法,顶多停止发放退休金,但是这个处分几乎没有什么影响,毕竟岁数大了。

所以,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学校本身,除了女儿的学历和工作被取消外,似乎对班主任都毫无办法,有的可能就是广大群众对他们的口诛笔伐了。

聊城冠县农家女“陈春秀”被顶替事件,“相关部门”还没有完全给出结论。济宁的“苟晶”遭高三班主任女儿顶替事件,却基本上已经“坐实”。据悉,“苟晶”的高三班主任曾写过“忏悔书”(道歉信),并且在这次舆论发酵之后,涉事班主任带着妻女和女婿赶往“苟晶”的老家,给“苟晶”的母亲送去水果牛奶及一些钱(父亲两年前过世),请求和解。随后,涉事班主任又赶往“苟晶”工作单位,希望见到“苟晶”,但“苟晶”并未与班主任直接见面。

对于“苟晶的追问”来讲,其实跟“陈春秀的追问”还不太一样。作为农家女“陈春秀”而言,她只是想继续上大学,却发现自己“已经上过大学”。而“苟晶”就不同,她除却对自己曾经的班主任感到心怀不忿,更多是想知道,自己是怎么被顶替的,其中的“操纵者”是谁?

因为,“苟晶”在接受媒体时称,她母亲把钱又还给班主任。因为,她们“不是冲着钱”,也“不是想要道歉”。坦白讲,“苟晶”的态度已经很明确,就是想跟改变她命运的“操纵者们”死磕到底。目前,“济宁的多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称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说实话,到此为止,“苟晶”的“击鼓鸣冤”就算彻底进入正轨。虽然,她强调自己可能“被顶替2次”,但是,目前“基本能坐实”的就是她老师的女儿,至于“第二次被顶替”则需要“进一步查证”。不过,对于“苟晶”的班主任来讲,无论是早年的“忏悔书”(道歉信),还是就近发生的“上门和解”。其实,都表现出较为丑陋的一面。

作为一个老师,而且还是高三的班主任,非但不换位思考顶替给学生带去的后果,反而近水楼台,让自己的女儿成为一名“顶替者”。对于这样的操作,这样的人,如果仅是声泪俱下地写过“忏悔书”(道歉信),谁也无法确信他真的是良心发现。

只是,“这一切”,从这位“班主任”两次“登门拜访”,就足以说明他依然没有反思。因为,直到“苟晶”在23年后讲出真相时,他依然还是想方设法的进行“补锅”,而非将自己曾经干过的“勾当”,“一五一十”的讲出来,并且供出更多“操纵者”。

要知道,当初“苟晶”能收到班主任老师托人转交给她的“忏悔书”,其实,也是缘于“同乡的无意发现”(北京某院校也有一个叫“苟晶”的人,但不是真正的“苟晶”)。所以,此“忏悔书‘根本不是“真情实意的忏悔”,而是害怕事情闹大,搞得一出“苦肉计”。

因为,从时间线来看,涉事班主任老师的操作,都是被动的操作。但凡,是出于“良心发现”,可能“苟晶”也不会耿耿于怀,直到23年后,还要将班主任老师祭出来,进行一场直捣黄龙的大抄检。所以,作为涉事班主任,请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

因为,作为“苟晶”来讲,所谓的“不是要要道歉”,而是要“真相和答案”。其实根本上而言,还是觉得涉事班主任不够真诚,反思不彻底。因为,直到今天,在“登门拜访”时,还在问苟晶妈妈,你是不是还有个孙女要考高中,苟晶觉得,这是一种“隐形的威胁”。

与此同时,“苟晶”并未和班主任直接见面,其实也是正确的。因为,“苟晶的同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涉事班主任在寻找“苟晶”时骗他(她)们说,是“苟晶”的亲戚,并直接冲进厂区内。并强调说,“苟晶”和他女儿有点矛盾,需要解决一下。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苟晶”既然敢于站出来揭露丑陋,就意味着早已看透丑陋的把戏。所以,怎么会没有防备呢?而作为涉事班主任来讲,你都到火烧眉毛的地步,还在继续打马虎眼,搞私了把戏,这种时候,任何人站在“苟晶”的立场上,都可能会死磕到底。

因为,这场抄检本身,不只是个人的问题,也是社会性的问题。并且,我们会发现,作为“顶替者”而言,家庭都是“非富即贵”或“内部人士”。这就说明,对于“陈春秀”和“苟晶”而言,可能“顶替者”和“顶替者的家人”从来就没有把她们当人看。

不得不说,作为“苟晶”的班主任,无论是“忏悔书”的转交,还是“两次登门拜访”,其实都并没有真正在意过“苟晶”的想法,只是天真的认为,“苟晶”和他的想法一样,为所谓的利益,会选择苟且偷生。这方面,虽然“苟晶”多次强调自己可以体谅老师作为父亲的苦心,但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可能早已把老师的面目,踩在脚底下。

我真的想问这位班主任:你的女儿想要更好的前途,人家的女儿难道不想吗?你作为老师,可能无数次跟自己的学生提到高考是跨越阶层最有效的途径,可是你却硬深深的把“苟晶”的“上升通道”堵死。好在,苍天有眼,“苟晶”终于还是活出人样。

并且,也没有被现实的肮脏打败,而是选择在23年后,说出自己的委屈,并决定与卑鄙无耻的操纵者死磕到底。当然,“这一切”也归功于“系列顶替事件”的催化。因为,当有更多人愿意不畏艰难去求真务实时,就意味着有更多人可以“免于被顶替”。

于此,作为“苟晶”的班主任,现在最怕的可能不是自己的名声,而是担忧他女儿的未来。毕竟,他已经将近八旬,名利应该看淡。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可能“登门拜访”比“忏悔书”更为真实一些。然而,可惜的是,都属于被动的行为,还是看不到太多诚意。

并且,我们也要知道,有些错误是不能被原谅的,只能被钉在耻辱柱上,或者“以死谢罪”(顶替者“获得的一切”要交出来)。毕竟,人生不可折返,青春更是无法回头。就“苟晶”而言,好在现在的生活还算不错,要不然,出现这样的结局,更是无法面对。

但是,作为一个正常人,当知道自己的努力成为别人的垫脚石时,不免会心生愤懑。所以,“苟晶”说要的不是道歉,其实只是不想戳破残酷的现实而已。因为,当调查渐入佳境时,意味着“涉事班主任”及其女儿,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之中。

呼唤公平正义,邱印林必须双开,退回国库,从1997年以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和退休金,其女儿所谓的假苟晶必须辞退,退回国库从参加工作以来的所有工资和福利,另外一个冒名顶替者也必须这样处理,才能堵天下悠悠之口,才能彰显公平正义!!

这几年山东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多,从山东大学留学生事件,到苟晶顶替事件,山东省作为孔夫子的老家,礼仪之邦,到底怎么了???

关于班主任的道歉,当事人苟晶已经在视频中明确表态:我现在要的不是道歉,我是想要一个真相一个答案。

换句话说,苟晶是不接受道歉的。

1.当事人都不接受道歉,我们有什么资格替她原谅班主任道歉,接受不接受,原谅不原谅,决定权在苟晶。作为旁观者,最不应该做的就是道德绑架。

可能有人会说,毕竟是你老师,这么大年纪了,都不容易,还是原谅他吧。

我们不是苟晶,不知道她这二十多年经过了怎样的苦难,体会不到命运被别人改写的痛苦。

苟晶不接受道歉,是当事人自己的决定,很正常。

2.如果凡事道歉都有用,还要法律做什么改变了别人一生的命运,一句道歉,就能抹掉曾经的罪恶吗?如果真的可以,还要法律做什么。

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都要依法办事。涉及到违法行为,谁犯的事谁来承担责任。如果凡事都可以用道歉来解决,可以想象以后我们面对的,将是一种怎样的状况。

古人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话再一次得到验证。

3.班主任道歉,未必真是良心发现班主任的女儿,顶替了苟晶上了大学,如今在某所学校工作。现在东窗事发,根据规定,其毕业证、学位证都会被取消,工作也会被辞退。

由于可能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所以不确定会不会对班主任及其女儿作出其他处理。无论是法院审判,还是单位处理,当事人的态度,都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如果苟晶发声原谅,这件事可能会处理的轻一点。如果苟晶态度坚决,肯定会严肃处理。

想到这些,再来看班主任的道歉,真的未必是良心发现。

结语只有一句话:原谅不原谅,是苟晶的权利。如果真换做是我,我反正不会原谅的。换做是你呢?我是一位教师,专注教育领域。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关注。

这个老师不能原谅,要起诉这个畜生老师,让他牢底坐穿,让这个老畜生死在监狱!

让这个老畜生生的小畜生也坐牢!

能枪毙这个老畜生满门是最好的!

苟晶真的是运气太不好了。一次高考被顶替,二次高考仍然被顶替,这太欺负人了吧。是可忍孰不可忍。

班主任的女儿顶替了苟晶的第一次高考成绩。班主任觉得理亏,去给苟晶道歉。但是道歉能改变苟晶被改写的命运吗?道歉能治愈苟晶受伤的心灵吗?都不能,道歉有什么用?

为了自己的孩子而伤害了别人的孩子,这是一个班主任应该有的所作所为吗?如此班主任怎么能让他去做一个教育工作者。心都不正,能教育好孩子吗?

这个班主任的行为绝对不可原谅。若原谅了他,以后再有被顶替者,会不会仍然故技重施,剥夺了本该读大学的孩子的权利还靠道歉了事。这种歪风不可助长。

甚至,小编认为,这个班主任的这种行为应该被判刑,班主任的女儿应该剥夺学籍,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才能让后来者敬畏,让这种顶替学籍的事不再发生。

无论如何,苟晶已经过了在大学校园里享受生活的青春年华,人生不能重来,但愿她能看淡伤痛,轻装前行。而她的班主任及其班主任的女儿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让坏人占了便宜还想仅凭道歉了事。

估计处理意见也就是开除了事,哪条法律规定冒名顶替该判罪入刑?对于补偿,也是民事补偿,民事补偿也可能过了追诉期,官司未必好打,受害人未必弄得过这些有权有势的人。

这位班主任不是一声道歉就可以了事的!老师首先要有师德,怎么能让自己女儿去顶替自己的学生去上大学,把被顶替者毁了一生。这不是一声道嫌就应付过去的事,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有负责这事的其他操盘手,策划者,一个不能让他们漏了,要承担相应责任。我现在想,被顶替者第二次又被其他人顶替?我怀疑是不是也是由这个班主任出的点子,认为这个被顶替学生老实,不会出事?!查下去,也许有戏。这个被顶替学生怎么就这么倒霉啊?竞然连续二次被人家顶替?真的该查清楚,还这女孩一个公道,给老百姓一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