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报道,美国司法部正在调查哈佛大学在招生过程中涉嫌歧视亚裔学生的指控,不过该校并未予以配合。
据报道,美国司法部调查的指控与非营利性组织“公平录取学生”在2014年提起的民事诉讼相似。该组织称,哈佛大学招生办涉嫌违反美国民权法,歧视亚裔美国人。
司法部在一份文件中说,由于哈佛大学涉嫌在招生过程中把种族作为决定性因素,司法部正依照1964年民权法第六条对该校进行调查。
民权法第六条规定,任何人在美国不得因种族、肤色或出生地而受到任何接受联邦财政资助的项目或活动的歧视。违反该法规的高校可被切断联邦资助。
司法部说,哈佛大学未能在11月3日截止日之前提交有关该校招生程序和政策的文件,并表示如果在12月1日前仍未提交这些文件,司法部可能提起诉讼迫使该校配合调查。
《华尔街日报》援引司法部一名发言人的话说,司法部严肃对待任何可能侵犯个人民事和宪法权利的行为。
哈佛大学此前曾表示,该校招生政策符合美国最高法院过去做出的裁决先例,即高校可以把种族作为招生的考量因素,以保证校园的“种族多元性”。